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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法律变通的价值蕴涵

发布时间:2017-11-28 22:29

  本文关键词: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法律变通的价值蕴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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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民族自治地方可以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特点,对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变通规定,变通立法是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权的重要表现形式。法律变通是对少数民族人权的特殊保护,是民族平等权的有效保障。法律变通能够巩固民族认同基础上的国家认同,有效推动政治发展,促进政治文明和法治建设,实现差异性的统一,促进社会和谐。
【作者单位】: 大连民族学院;南开大学;
【基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规划基金项目《民族自治地方法律变通研究》(项目编号11YJA850029) 辽宁省教育厅项目《民族自治地方法律变通问题研究》(项目编号W2010102) 国家民委民族问题研究项目《民族认同与公民认同研究》(项目编号2010-GM-001)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分类号】:D922.15
【正文快照】: 关于处理民族问题的一般原则,列宁曾说到:“要考察、研究、探索、揣测和把握民族的特点和特征。在运用一些基本原则时,要把这些原则在细节上正确地加以改变,使之正确地适应和运用于民族的和民族国家的差别。[1]”法律变通就是列宁这一理论的生动体现。法律变通是指民族自治地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1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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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常士,

本文编号:1235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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