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贝马斯宪法爱国主义的商谈限度
发布时间:2019-11-09 21:00
【摘要】:全球化是当代社会最重要的特征之一:资本在全球范围内寻找利益最大化的空间;各种区域化或全球化的经济政治组织不断涌现;世界范围内公民更加普遍的流动。它使不同的文化进行了交流,使不同地区的人们了解到了更广阔的世界,增进了科学文化知识、独立意识和批判精神,也深刻地影响到了一国之内的人们:文化生活方式、民族群体、宗教信仰和世界观等越来越多元化。这一切都深刻地影响了原先民族国家认同的基础,民族主义的整合力量已经受到挑战。正是因为这样一个背景,宪法爱国主义应运而生。 宪法爱国主义不是哈贝马斯提出的,却因为他的阐发而成为当今令人瞩目的理论。它是这样一种内涵:在依托和整合民族、文化、语言、历史传统等价值的基础之上,将公民对于一国宪法的认同作为国家认同的主要价值来源和支点,进而以此为基础维护国家的统一。由于宪法认同具有普遍主义的特征,所以宪法爱国主义进一步地可以超越民族国家的限制,在全球范围内建立某种集体认同,为消解民族国家间的矛盾出贡献。 正如任何理论都有局限性一样,宪法爱国主义也有自己发展的限度。它的理论基础让人怀疑,它所依靠的整合工具中,程序是形式主义的程序,法律是程序主义的法律,语言是很难达成共识的语言,认同是商谈的认同。在整合对象上,民族主义具有积极意义,全球化的背后是利益的争夺和政治的强权。因此,宪法爱国主义不是解决问题的灵丹妙药。 本文写作的目的就是想讨论一下宪法爱国主义理论本身存在的限度,包括内在限度和外在限度,帮助人们认清这种理论实质。使人们在使用这个理论的时候,超越它的限度,发展它的内涵,使宪法爱国主义在建立现代社会集体认同的过程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同时以乐观、积极的心态和清醒、批判的头脑面对这个多元化的世界。
【学位授予单位】:西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1
【分类号】:D911
本文编号:2558669
【学位授予单位】:西南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1
【分类号】:D91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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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叶强,朱今;公民宪政意识:宪政建设的观念基础[J];安徽教育学院学报;2003年04期
2 卢曼;韩旭;;法律的自我复制及其限制[J];北大法律评论;1999年02期
3 李刚;;论戴维·赫尔德的全球治理思想[J];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03期
4 童世骏;;政治文化和现代社会的集体认同——读哈贝马斯近著两种[J];当代国外马克思主义评论;2000年00期
5 曹卫东;在权力与话语之间[J];读书;2000年01期
6 徐霄飞;;宪法爱国主义观念初探[J];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09年02期
7 姚大志;哈贝马斯:交往活动理论及其问题[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0年06期
8 黄文艺,王奇才;全球化语境下主权和法治的关系[J];江苏行政学院学报;2005年02期
9 彭刚;;哈贝马斯的话语民主与宪法爱国主义[J];江西社会科学;2009年07期
10 阿里夫·德里克,王春梅,王怡福;全球主义与地域政治[J];马克思主义与现实;1998年05期
,本文编号:25586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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