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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城市房屋拆迁中的公民权利保护

发布时间:2020-04-10 00:31
【摘要】: 中国共产党在新形势下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它标志着中国共产党执政理念的重大转变,是中华民族早日复兴的必由之路。法治的本质是保护公民的权利,依法治国的核心是约束和治理政府权力。城市房屋拆迁是中国现代化进程中不能回避的一个热点问题,其中发生的许多事例折射出中国公民权利保护的现状,非常能够引起人们对公民权利保护和政府权力行使二者关系的深刻思考,使人在思考中强化对依法治国方略必要性的认同。 本文共分四章。引言部分通过2007年3月发生在重庆市的“史上最牛钉子户”事件引出在当前在城市房屋拆迁冲突中,公民权利被侵害的现状和保护的艰难。第一章概述了当前我国城市房屋拆迁的概念和历史沿革,另外介绍了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也引发了城市房屋拆迁规模的快速增加,同时也造成了拆迁纠纷骤增的现状。第二章介绍城市房屋强制拆迁过程中所涉及的公民权利,介绍了公民财产权是主要被侵害的权利,同时在城市房屋拆迁的不同阶段还侵害公民的其他相关联权利。在第三章中本文探讨了造成当前城市房屋拆迁中公民权利被侵害的原因,主要从政府权力在城市房屋拆迁中的滥用、拆迁法律制度、拆迁补偿制度和司法救济不力等四个方面进行分析。在第四章中,谈到要想保护城市房屋拆迁中公民权利,就必须建立健全城市房屋拆迁的各项机制。是全文重点及新意所在。笔者认为,保护公民权利和城市房屋拆迁都是不可回避的现实,不能以牺牲公民权利来达到城市化的快速增长,彼此之间需要协调发展。目前,城市房屋拆迁中公民权利被侵害的主要原因是城市拆迁的各项机制的不完善和缺失,只有建立健全的城市拆迁各项机制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本文主要是从完善拆迁立法、给政府权力在城市房屋拆迁中准确定位、建立公正的拆迁补偿机制以及建立以司法为核心的救济机制入手,论述在城市房屋拆迁中要想保护公民权利,必须完善拆迁立法,制定新的拆迁法律来代替目前的法规,同时也要约束政府的权力,使其归位,另外还需完善当前拆迁补偿制度,使其更加公正、合理,最后在司法救济方面笔者强调对于城市房屋拆迁应当引入司法审查制度,取消行政强制拆迁代之司法强制拆迁,建立特殊的司法协助机制来进一步保护城市房屋拆迁中的公民权利。
【学位授予单位】:华东政法学院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07
【分类号】:D921;D922.1

【引证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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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6214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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