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运动的三次全球化及其当代危机
发布时间:2020-04-26 08:53
【摘要】:当代世界宪法危机需要放置在18世纪以降的三波宪法运动背景下予以审视。本文依次呈现了三组宪法对话,揭示出宪法思想史上两种最为基本的宪法论辩范式。美国宪法霸权的衰落过程,是新自由主义经济宪法模式主导的后果,加之多元主义文化政治的解构,罗斯福新政原则已经无法作为权利诉求的衡量标准从而对宪法政治进行整合。政治议题与经济议题在宪法层面的断裂,不仅在美国国内形成了宪法危机,也同时在全球层面带来困境。经济议题的优先性、普通法式的私法治理,最后有可能酝酿出严重的宪法危机。冷战后建立的以司法治理为中心的全能宪法模式遭遇愈益严峻的挑战,特别是,超国家社会系统的运作已经超逸出民族国家宪法管控力量的范围。三波宪法运动与三波法律全球化运动的内在联系说明,在当下亟需宪法作为政治和法律系统结构耦合机制的重新设计,亟需重申宪法和公法维度的重要性,来回应全球法律发展面临的深刻危机。中国与世界宪法秩序存在的内在张力,更是有待化解的法权扭结。
【参考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1条
1 邓肯·肯尼迪;高鸿钧;;法律与法律思想的三次全球化:1850-2000[J];清华法治论衡;2009年02期
【共引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10条
1 余成峰;;宪法运动的三次全球化及其当代危机[J];清华法学;2016年05期
2 蒋煈;;正当程序条款的不同命运——美国宪法和印度制宪会议旧事[J];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6年03期
3 曹晟e,
本文编号:2641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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