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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地区领导人罢免制度与弹劾制度比较研究

发布时间:2020-06-10 04:06
【摘要】: 罢免与弹劾作为宪法学意义上的重要概念,二者都是使原本拥有权力的权力者丧失权力的方式。世界各国的宪法文本中,围绕以上概念构建的罢免制度与弹劾制度,基本上都保持了这样一种默契:即有罢免则无弹劾,有弹劾则无罢免。对于中国来说,二者的特殊意义在于:它们都是清末民初时法律移植的“舶来品”,经过孙中山先生进行的一番理论阐发,不仅最终同时规定在1946年《中华民国宪法》中,并且总统、副总统皆成为二者共同指向的对象。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变迁,现行台湾地区历经7次“宪法增修”,虽然罢免制度与弹劾制度的内容发生了较大变化,但形式上仍维持了原有的与众不同之特征。因此,本文选择了台湾地区领导人这样一个独特的视角,对于罢免与弹劾的一些基本理论问题,特别是罢免制度与弹劾制度在台湾地区的“法制”变革中衍生的一系列问题进行了探讨。 全文共分为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主要是对罢免制度与弹劾制度的概述。该部分通过查阅辞(词)典、古籍等资料,对罢免与弹劾的概念进行简要地介绍,并以较大篇幅比较了罢免制度与弹劾制度的相同点与不同点,详细考察了孙中山先生对二者在理论基础方面的中国式改造,这对回答为何二者能够在同一部宪法文本中得以共存具有积极意义。 第二部分系统梳理了台湾地区领导人罢免制度与弹劾制度在“中华民国宪政体系”下的历史脉络。该部分详细叙述了罢免制度与弹劾制度半个多世纪以来各自三个阶段的运作模式,并通过制作二者变革前与变革后的具体架构图,以较为直观的形式描述了其间的复杂关系。与此同时,探讨了作为台湾地区领导人的“总统”、“副总统”在“政府体制”下的地位与权力,论证了为何他们能够成为罢免制度与弹劾制度共同指向的对象。 第三部分着重讨论了现行台湾地区领导人罢免制度与弹劾制度的相关内容。该部分分析了罢免原因、弹劾原因以及罢免案、弹劾案通过与否可能产生的结果,并以“宪法诉讼法草案”为蓝本,简要介绍了弹劾案在宪法诉讼程序中的审理过程及潜在结果。 第四部分选取了“中华民国”自1948年“行宪”以来,仅有的3件针对“总统”、“副总统”的罢免案或弹劾案,进行实证研究。该部分通过简要介绍整个事件的来龙去脉,重点解读了来自事件背后的政治斗争对于罢免制度与弹劾制度的影响与冲击。 第五部分作为结语,是对未来台湾地区领导人罢免制度与弹劾制度发展趋势的宏观展望。
【学位授予单位】: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0
【分类号】:D921;D927

【引证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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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马岭;;宪法中的任免权之“免”[J];中国延安干部学院学报;2011年06期



本文编号:2705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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