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变通权的实践研究
发布时间:2020-07-30 13:45
【摘要】:中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在法律领域,少数民族由于的特殊的政治、经济、文化环境,使得在全国统一的法律在少数民族的的运行需要变通适用,导致了立法领域需要变通立法。可以说,立法变通问题是少数民族地区法制建设的关键问题。立法变通现象在国内、国外都是广泛存在的,在国内民事法律领域中,有少数民族地区的结婚年龄变通的规定和继承财产的变通等等。在刑事司法领域,有重婚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等等罪名的变通规定。在国际上,在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在处理类似问题上都有变通规定。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关于变通法律问题的处理方式,对我们处理类似问题是有借鉴意义的。存在就是合理?还是存在未必合理?这些法律特殊现象的存在都值得我们深思。从不同的理论视角来浅析少数地区立法变通问题是研究立法变通学理问题的应有之义。这些理论视角大致包括:哲学、法哲学、法律社会学、文化人类学、法律功能主义等等。从众多角度分析以求对问题解释的深刻。同时厘清立法变通止于何处即立法变通的界限问题和法律的变通与法律的稳定性等等几个基本问题也研究立法变通问题不可回避的。梳理国内外关于立法变通的理论脉络是研究立法变通问题的必备理论条件。解决立法变通问题的随意性,将目前“零乱”的立法变通现状规范化是本文的落脚点,尝试对少数民族地区立法变通问题进行研究对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因此,本文通过对选题背景、目的、意义以及国内外研究现状的介绍,探讨了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变通权的概念、性质、依据和原则,从而对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变通权的现状、实践情况进行具体的分析,探讨我国民族自治地方立法变通权所存在的问题,最终提出完善自治机关行使立法变通权的可操作性建议。
【学位授予单位】:广西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2
【分类号】:D921.11
本文编号:2775621
【学位授予单位】:广西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2
【分类号】:D921.11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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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2775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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