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财产权的宪法保护
发布时间:2020-11-21 11:56
财产是人类自由与尊严的物质基础,财产与自由和生命一道被誉为人类生存的三大要素。一国宪法如何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历来是宪法学界讨论的重点,特别是我国宪法明确提出了“国家保护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权”后,学界都在探讨如何利用宪法更好的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本文运用学科比较的方式,通过对宪法财产权与民法财产权在法律关系的三个方面的对比分析,对宪法意义上的财产权加以界定。宪法财产权首先是一种基本人权,具体说来,其具有双重属性:一方面财产权是公民对抗国家公权力侵害的防御性力量,体现的是一种公民与国家的对立关系;另一方面财产权又具有制度保障的属性,在一国宪法范围内确立一种保障财产权的法律秩序。如何运用宪法保护公民财产权,从比较法的角度看,美国最高法院的大法官们凭借二百多年前的数个宪法条文,运用娴熟的宪法解释技巧和特有的违宪审查制度以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德国则凭借成熟的成文宪法的规定和宪法法院的违宪审查机制来维护公民的财产权。目前学界的探讨大多集中在从宪法文本角度对宪法修正案功过得失的评判上,对公民财产权屡遭侵犯的社会现实无法找到有效的宪法救济途径。本文通过历史分析法对宪法文本的变迁加以分析,描绘出我国宪法保护公民财产权发展的历程。同时,通过对侵犯公民财产权的社会实践的实证分析,发现侵犯财产权现象背后体现的是宪法问题,进一步证明了财产权宪法保护的重要性。最后,本文借鉴国外公民财产权宪法保护经验,尤其是德国基本法的双重保障体系,着力探讨适合我国宪政架构的公民财产权宪法保障体系:一是以宪法保护公民财产的宪法精神为内核,审视下位法保护公民财产权的合宪性以确立公民财产权的制度性保障体系;二是从我国的现实宪政架构出发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财产权个别性保障体系,适时推进宪法性权利的直接可诉性和发展我国的违宪审查建议权,以确立宪法统领下的公民财产权法律保障体系。 本文在机构上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通过对比宪法意义上的财产权概念和民法意义上的财产权概念,厘清了财产权的宪法内涵,并进而揭示了财产权所特有的宪政价值,进一步证明了宪法保护财产权的必要性;第二部分针对在保护公民财产权问题上存在的宪法学者和民法学者的争论,分清公民财产权宪法保护和民法保护的关系;第三部分充分借鉴西方宪政发达国家在公民财产权宪法保护领域的先进经验,得出对我国现阶段保护公民财产权的启发;第四部分转而分析我国宪法对公民财产权保护的宪法文本的变迁及问题和公民财产权宪法保护的实践及存在的问题;第五部分针对现实存在的问题,从两个层面确立我国财产权的宪法保障体系,一是确立财产权的制度性保障体系,二是确立财产权的个别性保障体系。
【学位单位】:山东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年份】:2007
【中图分类】:D921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部分 财产权的宪法内涵与宪政价值
一、财产权的宪法内涵
二、财产权的宪政价值
第二部分 财产权的宪法保护与民法保护
一、财产权民法保护论
二、财产权宪法保护论
三、财产权的宪法保护与民法保护的关系
第三部分 国外财产权宪法保护的经验及启发
一、美国的财产权宪法保护经验
(一) 美国对公民财产权的宪法保护的历程
(二) “警察权力”与公益征收的界限
(三) 美国经验的启发
二、德国的财产权宪法保护经验
(一) 德国公益征收理论的演化
(二) 合理限制与公益征收的界限
(三) 德国经验的启发
第四部分 我国宪法对公民财产权保护的现状
一、我国宪法关于公民财产权保护的文本规定
(一) 前三部宪法文本的相关规定与不足
(二) 现行宪法及其修正案的规定及问题
二、保护公民财产权的实践及问题
(一) 土地市场的无序征收、征用
(二) 不同性质财产权的区别保护
(三) 城市房屋拆迁及补偿过程中的侵权现象
(四) 地方保护主义现象严重,危害公民的财产权
第五部分 完善当代中国的财产权宪法保护制度
一、公民宪法财产权的制度性保障体系
(一) 清理相应下位法律法规,回应财产权宪法保护制度之精神
(二) 进行宪法基本架构的相关改革,保障公民财产权的实质内核
二、公民宪法财产权的个别性保障体系
(一) 公民财产权受到侵害时的违宪审查建议权
(二) 穷尽法律救济时的宪法诉讼权
结语
参考资料
致谢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引证文献】
本文编号:2892959
【学位单位】:山东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年份】:2007
【中图分类】:D921
【文章目录】:
中文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部分 财产权的宪法内涵与宪政价值
一、财产权的宪法内涵
二、财产权的宪政价值
第二部分 财产权的宪法保护与民法保护
一、财产权民法保护论
二、财产权宪法保护论
三、财产权的宪法保护与民法保护的关系
第三部分 国外财产权宪法保护的经验及启发
一、美国的财产权宪法保护经验
(一) 美国对公民财产权的宪法保护的历程
(二) “警察权力”与公益征收的界限
(三) 美国经验的启发
二、德国的财产权宪法保护经验
(一) 德国公益征收理论的演化
(二) 合理限制与公益征收的界限
(三) 德国经验的启发
第四部分 我国宪法对公民财产权保护的现状
一、我国宪法关于公民财产权保护的文本规定
(一) 前三部宪法文本的相关规定与不足
(二) 现行宪法及其修正案的规定及问题
二、保护公民财产权的实践及问题
(一) 土地市场的无序征收、征用
(二) 不同性质财产权的区别保护
(三) 城市房屋拆迁及补偿过程中的侵权现象
(四) 地方保护主义现象严重,危害公民的财产权
第五部分 完善当代中国的财产权宪法保护制度
一、公民宪法财产权的制度性保障体系
(一) 清理相应下位法律法规,回应财产权宪法保护制度之精神
(二) 进行宪法基本架构的相关改革,保障公民财产权的实质内核
二、公民宪法财产权的个别性保障体系
(一) 公民财产权受到侵害时的违宪审查建议权
(二) 穷尽法律救济时的宪法诉讼权
结语
参考资料
致谢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引证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1条
1 李克嵘;;保护与限制:我国公民财产权宪法地位的平衡[J];四川警察学院学报;2008年03期
相关硕士学位论文 前1条
1 殷海建;财产权的宪法保障[D];山东大学;2009年
本文编号:2892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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