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宪法论文 >

从宪法到宪治:法治中国建设的政治逻辑——从毛泽东《新民主主义的宪政》谈起

发布时间:2021-04-02 21:44
  毛泽东《新民主主义的宪政》不仅具有工具的价值,更具有价值追求的意义。学理上的宪政主要包括制宪和行宪两个关键因素:制宪必须体现权力与权利的平衡和制宪程序的人民民主参与;行宪必须具有严格的程序性和实施的有效性。历史发展的实践证明,宪政具有两种模式:一是资本主义的宪政模式,二是社会主义的宪政模式。中国完成由宪法向宪政的转型,实现真正的社会主义法治,主要取决于如下政治因素:政治理念由传统向现代转型;科学的机构设计;完善的制度体系;合理的违宪审查机制。 

【文章来源】:学术月刊. 2015,47(05)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1 页

【文章目录】:
一、关于《新民主主义的宪政》基本研判
二、学理上的宪政内涵和实践模式
三、法治中国建设的政治基础
    (一)政治理念由传统向现代转型:
    (二)科学的机构设计:
    (三)完善的制度体系:
    (四)合理的违宪审查机制: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新时期建构服务型的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价值及实现路径[J]. 张明军.  马克思主义研究. 2013 (07)
[2]认清“宪政”的本质[J]. 郑志学.  党建. 2013(06)
[3]宪政与人民民主制度之比较研究[J]. 杨晓青.  红旗文稿. 2013(10)
[4]论政治社会中个体权利与国家权力的平衡关系——以卢梭社会契约论为视角[J]. 湛中乐,肖能.  政治与法律. 2010(08)
[5]宪法学的知识界碑——政治学者和宪法学者关于制宪权的对话[J]. 陈端洪.  开放时代. 2010(03)
[6]法治的中国语境与当代使命 “国家与社会”的视角[J]. 江兴景.  中外法学. 2009(06)
[7]中国宪法学发展30年[J]. 任喜荣.  法制与社会发展. 2009(01)
[8]论宪政的实质内容与形式意义[J]. 吴德星.  天津社会科学. 1997(01)



本文编号:3116014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xianfalw/3116014.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02608***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