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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博弈的规制及其程序表现

发布时间:2021-04-22 11:38
  立法权限的划分设定了一定层级中立法博弈的前提或限度,立法起草、立法审议和立法表决等诸环节中的程序规范既要将立法博弈及其利益裁量、价值衡量予以客观写实,又要对其可能的冲击予以适度管控。立法博弈应当在宪法和法律的基本准则与社会的核心价值体系之上,确立其中的利益甄别基准与利益调整方案。在转型发展时期,立法博弈的复杂程度致使立法中的交涉、妥协和对于法律规范的设计、表述的认同度都充满了不确定性。由此,应当进一步细化立法基本原则和立法体制机制,加强对立法博弈的深入揭示和程序引领,从而提升立法质量和效益。 

【文章来源】:法学杂志. 2017,38(02)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8 页

【文章目录】:
一、关于立法博弈的研究现状
二、确认和规制立法博弈的制度基础
    (一)调控立法博弈的政治制度和政治保证
    (二)健全容纳和规制立法博弈的立法体制
        1. 需要将立法权力与立法权利的关系予以宪法意义上的定位。
        2. 立法回避制度应予纠正。
三、重要条款单独表决:基于立法博弈的程序变革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重要条款单独表决的制度设计与操作[J]. 刘风景.  北京人大. 2016(07)
[2]重要条款单独表决的法理与实施[J]. 刘风景.  法学. 2015(07)
[3]立法博弈应坚守公益和民权底线[J]. 阿计.  群言. 2015(05)
[4]一次深入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立法实践——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出台《对法规案中个别重要条款单独表决的决定》[J]. 易明刚.  人民之声. 2015(03)
[5]完善单项表决制度的几点思考[J]. 闫鹏涛.  上海人大月刊. 2015(03)
[6]立法者的审慎义务:宪法商谈下的利益均衡——以哈贝马斯的法律商谈理论为分析框架[J]. 戴激涛.  江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05)
[7]《立法法》修改建议及理由[J]. 冯玉军.  浙江工商大学学报. 2014(06)
[8]国家治理现代化视角下的《立法法》修改[J]. 徐向华.  交大法学. 2014(03)
[9]论立法机关中利益集团的产生及其作用限制[J]. 周宇骏.  温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02)
[10]人大会议中法案单独表决的制度设计[J]. 徐向华,许春晖.  上海人大月刊. 2014(03)



本文编号:3153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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