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宪法论文 >

代议型抑或代表型:政协委员的主体性探究

发布时间:2021-06-08 04:36
  政协委员的主体性认知,是发挥委员主体作用的重要基础。代议型和代表型,是当前政治参与的两种主体性表现。从民主表现、民主理念、参与方式、运行机制、服务对象以及职业身份等方面来分析,我国政协委员主体性呈现出的是代表型特征。党的领导是代表型委员产生的基础,群众路线是代表型委员的运行理念,制度建设是代表型委员的履职保障。 

【文章来源】:宁波大学学报(人文科学版). 2017,30(02)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一、主体性辨析:代议型与代表型
二、党的领导:代表型委员的产生基础
三、群众路线:代表型委员的运行理念
四、制度构建:代表型委员的履职保障
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中国与西方是如何分道扬镳的?[J]. 盛洪.  读书. 2014(05)
[2]代表型民主与代议型民主[J]. 王绍光.  开放时代. 2014(02)
[3]人民政协:从党际协商到党群协商[J]. 石绍斌.  中国政协理论研究. 2013(04)
[4]论人民政协的理论构建与功能界定[J]. 马利.  中国青年政治学院学报. 2013(02)
[5]论健全完善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的保障制度[J]. 邹平学.  求是学刊. 2005(04)



本文编号:3217712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xianfalw/3217712.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0a567***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