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中的“破产观”与破产法的“宪法性”
发布时间:2021-07-01 11:02
<正>宪法成为万法之法,是人类制度文明进展的一个巨大成果,但宪法本身不是万法之成因。事实是,在世界法制史进程中,许多单项法先于宪法而存在。宪法出现后,人们发现,这部法有初始界定权力与权利边界的功能,并能再次或多次界定权力与权利的边界,宪法因而获得母法的尊荣。
【文章来源】:中国法律评论. 2020,(06)CSSCI
【文章页数】:8 页
【文章目录】:
1. 破产法是统一市场的法律
2. 破产法是经济改革的基本法
3. 破产法是全球市场交易的宪法
4. 破产法的立法与实施是国家事权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美国宪法“破产条款”入宪考[J]. 陈夏红.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2019(05)
[2]罗马破产法研究[J]. 徐国栋. 现代法学. 2014(01)
本文编号:3259019
【文章来源】:中国法律评论. 2020,(06)CSSCI
【文章页数】:8 页
【文章目录】:
1. 破产法是统一市场的法律
2. 破产法是经济改革的基本法
3. 破产法是全球市场交易的宪法
4. 破产法的立法与实施是国家事权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美国宪法“破产条款”入宪考[J]. 陈夏红. 中国政法大学学报. 2019(05)
[2]罗马破产法研究[J]. 徐国栋. 现代法学. 2014(01)
本文编号:3259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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