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人大常委会紧急性授权的合宪性考察及其完善
发布时间:2021-07-06 02:08
地方人大常委会的紧急性授权是一种新型的授权实践,兼具立法权和决定权属性,应将其定位为立法性授权决定。从授权目的上看,紧急性授权有利于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规范应急行政行为,确保法律秩序的正常切换,符合宪法的价值追求;从授权行为上看,地方人大常委会是适格的授权主体,授权事项没有超越其固有权限,因此也符合宪法权力配置的要求。不过,各地的紧急性授权与授权明确性原则所要求的可预见性标准、自行决定标准、最小裁量标准和司法可审查标准相比还存在一定距离。为了贯彻授权明确性原则,需要申明应急行政措施必须遵循比例原则、法律保留原则和权利救济原则,限定应急行政措施的实施范围,明晰授权的终点、溯及力和延期要素,构建清晰可循的责任规制体系,从而将应急行政措施融入法治轨道。
【文章来源】:贵州社会科学. 2020,(10)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8 页
【文章目录】:
一、地方人大常委会紧急性授权的性质
(一)内核:紧急性授权具有一定的立法权属性
(二)外观:紧急性授权具有一定的决定权属性
(三)定性:紧急性授权是兼具立法权和决定权属性的立法性授权决定
1.紧急性授权并非属于全然的立法权和决定权。
2.紧急性授权属于立法性授权决定。
二、实质考察:紧急性授权具备宪法正当性
(一)紧急性授权符合宪法的目的考量
1.紧急性授权有利于保障公民基本权利
2.紧急性授权有利于规范应急行政行为
3.紧急性授权有利于法律秩序的正常切换
(二)紧急性授权符合宪法权力配置要求
1.省人大常委会具备授权的主体资格
2.授权事项并未超越地方人大常委会的法定职权
三、形式考察:紧急性授权的明确性相对欠缺
(一)授权明确性原则的内涵及其审查标准
(二)紧急性授权明确性不足的具体表现
1.紧急性授权的基本原则相对模糊
2.紧急性授权的实施范围相对抽象
3.紧急性授权的实施期限相对笼统
4.紧急性授权的责任机制相对空泛
四、紧急性授权的明确性之补强
(一)明确应急行政措施的基本原则
(二)明确应急行政措施的实施范围
(三)明确应急行政措施的实施期限
(四)明确应急行政措施的责任机制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我国立法性决定的规范分析[J]. 金梦. 法学. 2018(09)
[2]立法性决定的界定与效力[J]. 金梦. 中国法学. 2018(03)
[3]授权立法决定的性质及其合宪性审查基准[J]. 江国华,梅扬,曹榕. 学习与实践. 2018(05)
[4]论授权明确性原则:要素与标准——基于违宪审查维度的思考[J]. 饶龙飞. 理论界. 2017(03)
[5]央地两级授权立法的体系性思考[J]. 赵一单. 政治与法律. 2017(01)
[6]“不抵触原则”在地方人大立法的适用研究[J]. 张婷. 政法学刊. 2016(06)
[7]政府职权“下沉”的现实表现:鄂省例证[J]. 梅扬. 重庆社会科学. 2015(08)
[8]论赋予设区市的地方立法权[J]. 王春业. 北京行政学院学报. 2015(03)
[9]简论授权明确性原则——兼议我国《立法法》中授权立法规定之完善[J]. 钱建华.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2005(01)
[10]紧急状态下的人权限制与保障[J]. 周佑勇. 法学杂志. 2004(04)
本文编号:3267302
【文章来源】:贵州社会科学. 2020,(10)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8 页
【文章目录】:
一、地方人大常委会紧急性授权的性质
(一)内核:紧急性授权具有一定的立法权属性
(二)外观:紧急性授权具有一定的决定权属性
(三)定性:紧急性授权是兼具立法权和决定权属性的立法性授权决定
1.紧急性授权并非属于全然的立法权和决定权。
2.紧急性授权属于立法性授权决定。
二、实质考察:紧急性授权具备宪法正当性
(一)紧急性授权符合宪法的目的考量
1.紧急性授权有利于保障公民基本权利
2.紧急性授权有利于规范应急行政行为
3.紧急性授权有利于法律秩序的正常切换
(二)紧急性授权符合宪法权力配置要求
1.省人大常委会具备授权的主体资格
2.授权事项并未超越地方人大常委会的法定职权
三、形式考察:紧急性授权的明确性相对欠缺
(一)授权明确性原则的内涵及其审查标准
(二)紧急性授权明确性不足的具体表现
1.紧急性授权的基本原则相对模糊
2.紧急性授权的实施范围相对抽象
3.紧急性授权的实施期限相对笼统
4.紧急性授权的责任机制相对空泛
四、紧急性授权的明确性之补强
(一)明确应急行政措施的基本原则
(二)明确应急行政措施的实施范围
(三)明确应急行政措施的实施期限
(四)明确应急行政措施的责任机制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我国立法性决定的规范分析[J]. 金梦. 法学. 2018(09)
[2]立法性决定的界定与效力[J]. 金梦. 中国法学. 2018(03)
[3]授权立法决定的性质及其合宪性审查基准[J]. 江国华,梅扬,曹榕. 学习与实践. 2018(05)
[4]论授权明确性原则:要素与标准——基于违宪审查维度的思考[J]. 饶龙飞. 理论界. 2017(03)
[5]央地两级授权立法的体系性思考[J]. 赵一单. 政治与法律. 2017(01)
[6]“不抵触原则”在地方人大立法的适用研究[J]. 张婷. 政法学刊. 2016(06)
[7]政府职权“下沉”的现实表现:鄂省例证[J]. 梅扬. 重庆社会科学. 2015(08)
[8]论赋予设区市的地方立法权[J]. 王春业. 北京行政学院学报. 2015(03)
[9]简论授权明确性原则——兼议我国《立法法》中授权立法规定之完善[J]. 钱建华. 甘肃政法学院学报. 2005(01)
[10]紧急状态下的人权限制与保障[J]. 周佑勇. 法学杂志. 2004(04)
本文编号:3267302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xianfalw/326730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