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宪法论文 >

我国村民自主决策中多数决制度的运用及完善

发布时间:2021-07-18 12:23
  根据《宪法》以及《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村民享有四项基本的自治权,即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多数决制度在村民自治权中均有体现,尤其在民主决策环节。民主决策是村民自治的重要内容,村民自治权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民主决策的形式来实现的。然而,多数决制度存在诸多缺陷,不当运用很容易侵犯少部分村民的利益。因此,在村民自主决策过程中,应通过更好地确定参会人员范围、完善村民决策程序机制以及少数人的权利救治制度来进一步完善多数决制度。 

【文章来源】:武夷学院学报. 2017,36(04)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一、多数决制度在村民自主决策中的运用
    (一) 多数决制度在村民会议决策中的运用
    (二) 多数决制度在村民代表大会中的运用
    (三) 多数决制度在村民小组会议中的运用
二、多数决制度在村民自主决策中的运用存在不足
    (一) 参会人员的范围存在问题
    (二) 决策程序中出现的问题
        1. 召开会议的人数比例难以满足
        2. 责任后果机制缺失
        3. 会议决定通过的人数比例过低且不具有代表性
    (三) 少数人权利救济存在保障问题
三、在村民自主决策过程中进一步完善多数决制度
    (一) 更好地确定参会人员的范围
    (二) 进一步完善村民决策的程序机制
    (三) 进一步完善对少数人的权利救济制度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村民委员会选举多数决制度衡平研究[J]. 陈晓汕,丁国民.  三明学院学报. 2014(01)
[2]村民多数决的滥用及制衡——村规民约的启示之二[J]. 张景峰.  洛阳工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1(03)



本文编号:3289571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xianfalw/3289571.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eacbe***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