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修宪与中国新宪法秩序的重构
发布时间:2021-09-27 21:38
2018年修宪对于宪法的指导思想、国体、政体、宪法实施监督机构、党国核心领导体制都作出了或多或少的重构与整合,在某种意义上说,1982年宪法确立的宪法秩序进入了一个"新宪法秩序"的时代。新宪法秩序对于中国与人类未来的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为中国未来"党政一体"的新政改革提供了宪法基础,为探索出一条中国特色宪法实施之路提供了制度选择,为党和国家确立的总体目标的实现提供了根本法保障,为解决人类问题贡献了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下修宪所建构的中国新宪法秩序的确立,中国宪法学研究将面临着一系列新课题、新挑战,当然也面临着宪法学研究中国性的新机遇。如何立足于新宪法秩序,探索出具有中国特色的宪法学理论研究体系与方法论体系,将是时代向中国宪法学研究者提出的新课题。
【文章来源】:法学论坛. 2018,33(03)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1 页
【文章目录】:
一、2018年修宪是如何重构中国宪法秩序的?
(一)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宪重构了宪法指导思想与指导原则
(二) 党的领导作为社会主义制度最本质的特征重构了国体
(三) 监察委的设立重构了国家权力结构体系 (政体)
(四)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的更名确立并重构了中国专门宪法实施的监督机构
(五) 国家主席任期制的改变重构了党和国家核心领导体制
二、新宪法秩序对中国与人类未来发展的影响
(一) 新宪法秩序为中国未来“党政一体”的新政体改革提供了宪法基础
(二) 宪法实施机构的重构使宪法实施实现法律实践性转向, 为探索出一条中国特色宪法实施之路提供了制度选择
(三) 宪法指导思想的重构为党和国家确立的总体目标的实现提供了根本法保障
(四) 民族复兴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宪法双重目标确立为解决人类问题贡献了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
三、新宪法秩序与中国宪法学研究的新课题
(一)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宪法学研究的指导思想, 构建具有现代性、科学性与时代性的中国宪法学理论体系与方法论体系
(二) 基于完善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体系的现代化, 进一步深化国体的研究
(三) 立足于中国宪法实施的现实问题, 以宪法实施专门监督保障机构的确立为契机, 研究宪法实施中所面临的具体实践问题
(四) 以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为契机, 研究党政一体新政改革的宪法基础
(五) 以监察委员会的设立为契机, 进一步研究我国政体以及国家权力之间的职能分工与配合
(六) 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重点, 研究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理论与实践
(七)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全面依法治国的宪法原则, 研究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
(八)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原则, 研究宪法上的生态文明, 推动环境宪法主题的深入研究
(九) 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原则, 研究宪法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十) 坚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原则, 研究中国宪法学与世界宪法学的学术交流与合作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下的宪法修改[J]. 范进学. 学习与探索. 2018(03)
[2]论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的体系化[J]. 胡锦光.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8(02)
[3]关于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的几点思考[J]. 韩大元.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8(02)
[4]合宪性审查的宪法政策论思考[J]. 林来梵.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8(02)
本文编号:3410656
【文章来源】:法学论坛. 2018,33(03)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1 页
【文章目录】:
一、2018年修宪是如何重构中国宪法秩序的?
(一)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入宪重构了宪法指导思想与指导原则
(二) 党的领导作为社会主义制度最本质的特征重构了国体
(三) 监察委的设立重构了国家权力结构体系 (政体)
(四)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的更名确立并重构了中国专门宪法实施的监督机构
(五) 国家主席任期制的改变重构了党和国家核心领导体制
二、新宪法秩序对中国与人类未来发展的影响
(一) 新宪法秩序为中国未来“党政一体”的新政体改革提供了宪法基础
(二) 宪法实施机构的重构使宪法实施实现法律实践性转向, 为探索出一条中国特色宪法实施之路提供了制度选择
(三) 宪法指导思想的重构为党和国家确立的总体目标的实现提供了根本法保障
(四) 民族复兴与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宪法双重目标确立为解决人类问题贡献了中国智慧与中国方案
三、新宪法秩序与中国宪法学研究的新课题
(一)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宪法学研究的指导思想, 构建具有现代性、科学性与时代性的中国宪法学理论体系与方法论体系
(二) 基于完善与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体系的现代化, 进一步深化国体的研究
(三) 立足于中国宪法实施的现实问题, 以宪法实施专门监督保障机构的确立为契机, 研究宪法实施中所面临的具体实践问题
(四) 以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为契机, 研究党政一体新政改革的宪法基础
(五) 以监察委员会的设立为契机, 进一步研究我国政体以及国家权力之间的职能分工与配合
(六) 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为重点, 研究依法治国与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的理论与实践
(七) 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全面依法治国的宪法原则, 研究依宪治国、依宪执政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完善
(八) 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原则, 研究宪法上的生态文明, 推动环境宪法主题的深入研究
(九) 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原则, 研究宪法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十) 坚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原则, 研究中国宪法学与世界宪法学的学术交流与合作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下的宪法修改[J]. 范进学. 学习与探索. 2018(03)
[2]论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的体系化[J]. 胡锦光.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8(02)
[3]关于推进合宪性审查工作的几点思考[J]. 韩大元.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8(02)
[4]合宪性审查的宪法政策论思考[J]. 林来梵.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8(02)
本文编号:3410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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