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方立法的宪法控制
发布时间:2022-01-04 03:43
现行《立法法》将地方性法规的制定主体扩大到设区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将行政规章的制定主体扩大到了设区的市政府。这对于各地方通过行使地方立法权,发挥地方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实现中央立法与地方立法的平衡固然起到一定的积极作用,然而,通过对宪法文本的观察和解释,发现宪法构建的地方立法体制是另一番格局。地方立法形式包括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决议,地方性法规制定的主体限定在省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地方性决议的制定主体则包括各级地方人大,没有授予地方政府以行政规章制定权,并原则规定了地方立法的监督体制。故立法者有必要在尊重宪法文本的基础上,重构地方立法体制。
【文章来源】:天津法学. 2017,33(02)
【文章页数】:8 页
【文章目录】:
一、地方立法的概念、价值和体制
(一) 地方立法的概念
(二) 地方立法的价值
1. 民主。
2. 自由。
3. 正义。
(三) 域外宪法的地方立法体制举例
1. 法国。
2. 日本。
3. 韩国。
二、我国地方立法的宪法解读
(一) 地方立法的宪法沿革
(二) 地方立法原则
1. 立法的集权与适当分权原则。
2. 法制统一原则。
3. 不相抵触原则。
4. 地方立法的从属性原则。
(三) 地方立法的主体和形式
1. 地方性法规
2. 地方性决议
3.“地方政府规章”
(四) 地方立法的监督
三、重构我国宪法下的地方立法体制
(一) 完善我国地方立法体系
1. 地方性法规制定权的范围作进一步区分
2. 确认地方性决议的立法属性
(二) 完善地方立法程序
(三) 完善地方立法监督制度
1. 将地方性法规的备案审查与撤销结合起来
2. 建构地方性决议的撤销程序
3. 建构对地方立法的公民救济制度
四、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关于立法权限划分的理论与实践[J]. 李林. 法学研究. 1998(05)
[2]从“不相抵触”原则谈我国地方立法体制的完善[J]. 郭艳. 宁夏社会科学. 1998(01)
本文编号:3567590
【文章来源】:天津法学. 2017,33(02)
【文章页数】:8 页
【文章目录】:
一、地方立法的概念、价值和体制
(一) 地方立法的概念
(二) 地方立法的价值
1. 民主。
2. 自由。
3. 正义。
(三) 域外宪法的地方立法体制举例
1. 法国。
2. 日本。
3. 韩国。
二、我国地方立法的宪法解读
(一) 地方立法的宪法沿革
(二) 地方立法原则
1. 立法的集权与适当分权原则。
2. 法制统一原则。
3. 不相抵触原则。
4. 地方立法的从属性原则。
(三) 地方立法的主体和形式
1. 地方性法规
2. 地方性决议
3.“地方政府规章”
(四) 地方立法的监督
三、重构我国宪法下的地方立法体制
(一) 完善我国地方立法体系
1. 地方性法规制定权的范围作进一步区分
2. 确认地方性决议的立法属性
(二) 完善地方立法程序
(三) 完善地方立法监督制度
1. 将地方性法规的备案审查与撤销结合起来
2. 建构地方性决议的撤销程序
3. 建构对地方立法的公民救济制度
四、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关于立法权限划分的理论与实践[J]. 李林. 法学研究. 1998(05)
[2]从“不相抵触”原则谈我国地方立法体制的完善[J]. 郭艳. 宁夏社会科学. 1998(01)
本文编号:3567590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xianfalw/35675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