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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宪法在港澳实施的异同及原因——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55份规范性文件为样本

发布时间:2022-01-21 00:50
  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港澳问题处理上,至少在55份规范性文件中实施了宪法。对比宪法在香港与澳门的实践,可以发现二者在"宪法实施涉及的问题类别""宪法实施的具体方式"以及"港澳法院对宪法实施的立场"上呈现出不同特点。分析宪法在港澳之间实施现状异同的原因,不能无视"中国宪法的特质"与"港澳特殊的宪制背景",应在规范分析的基础上,引入功能主义的思维方式,从"制度原初目标"与"制度演化因素"两个角度加以判断。阐明宪法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制度逻辑,有利于扩展与深化对港澳宪制结构的认知,促进"宪法在港澳实施共识性理论"的形成。 

【文章来源】:交大法学. 2020,(03)CSSCI

【文章页数】:14 页

【文章目录】:
目次
一、引言
二、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针对港澳问题实施宪法的现状
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针对港澳问题实施宪法的比较
    (一)权力机关在港澳实施宪法涉及的问题类别同中有异
    (二)权力机关在港澳实施宪法的方式存在交替优化现象
    (三)港澳两地法院对权力机关宪法实施采取不同立场
四、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针对港澳问题实施宪法的制度逻辑
    (一)不变:权力主体创设“宪法在港澳实施制度”的原初目标
    (二)变化:决定宪法在港澳实施路径演化的制度要素
五、结语



本文编号:3599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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