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监察权的宪法性质——兼论八二宪法的分权体系
发布时间:2022-09-27 13:08
监察机关和监察权的宪法性质,是一个尚未充分理论化探讨的重大问题。新的分权理论和实践表明,在依据权力性质将权力分为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之外,有一种理论和制度倾向是依据功能创设新型权力,在权能上可以兼具立法、行政、司法的部分权能,目的是为了实现特定的功能。传统的元首权和军事权可以在此维度上理解,而各国日趋重视的反贪腐权力则是比较典型的此类分权形态。八二宪法并非严格按照立法、行政、司法三种形态进行权力分工的,而是在中央层面上分设七个国家机构来分享国家权力。这个复杂的权力分工体系的特殊之处在于,部分权力是党政合一的,部分权力是党政分立的。监察委员会由于与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合署办公,因此监察权同样是党政合一的,具有双重属性,从而使监察委员会有别于"一府两院"。
【文章页数】:10 页
【文章目录】:
一、引言
二、分权的理论基础
三、分权理论的制度实践
四、八二宪法中的分权
五、监察权的双重属性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宪法设计中的若干问题思考[J]. 秦前红. 探索. 2017(06)
[2]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与中国宪法体制发展[J]. 刘茂林. 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 2017(04)
[3]从“一府两院”制的四元结构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合宪性路径[J]. 林彦. 法学评论. 2017(03)
[4]监察委员会与“八二宪法”体制的重塑[J]. 翟志勇. 环球法律评论. 2017(02)
[5]国家主席、元首制与宪法危机[J]. 翟志勇. 中外法学. 2015(02)
[6]论“八二宪法”对检察院的“双重界定”及其意义[J]. 田夫. 东方法学. 2013(06)
[7]国家元首的元首权与行政权[J]. 马岭.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12(03)
[8]什么是法律监督机关[J]. 田夫. 政法论坛. 2012(03)
本文编号:3681115
【文章页数】:10 页
【文章目录】:
一、引言
二、分权的理论基础
三、分权理论的制度实践
四、八二宪法中的分权
五、监察权的双重属性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宪法设计中的若干问题思考[J]. 秦前红. 探索. 2017(06)
[2]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与中国宪法体制发展[J]. 刘茂林. 苏州大学学报(法学版). 2017(04)
[3]从“一府两院”制的四元结构论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合宪性路径[J]. 林彦. 法学评论. 2017(03)
[4]监察委员会与“八二宪法”体制的重塑[J]. 翟志勇. 环球法律评论. 2017(02)
[5]国家主席、元首制与宪法危机[J]. 翟志勇. 中外法学. 2015(02)
[6]论“八二宪法”对检察院的“双重界定”及其意义[J]. 田夫. 东方法学. 2013(06)
[7]国家元首的元首权与行政权[J]. 马岭.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治论丛). 2012(03)
[8]什么是法律监督机关[J]. 田夫. 政法论坛. 2012(03)
本文编号:368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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