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民族自治地方立法能力建设研究
发布时间:2024-03-23 21:38
立法能力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立法主体完成立法任务、达成立法目标所体现出来的综合素质及所具备的条件和水平,其高低受制于立法队伍、立法机构、立法机制等诸多因素。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特别是新立法法的实施,民族自治地方立法需求猛增,立法任务繁重与立法能力不足的矛盾更加突出,针对当前四川省民族自治地方立法能力建设存在的问题,建议将健全立法体制机制、加强立法队伍建设、完善专门立法机构、加强对地方立法工作的指导作为立法能力建设的路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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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图文】:
本文编号:3936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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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三州”自治立法涉及一般性地方立法内容图
四川“三州”自治立法的现状与完善31治立法有3部涉及城乡建设与管理,4部涉及历史文化保护,13部涉环境保护。具体情况见图6(“三州”自治立法涉及一般性地方立法内容图):图5“三州”自治立法涉及一般性地方立法内容图从现在的自治立法研究成果来看,对“三州”自治立法与一般地方立法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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