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暂停法律适用的合宪性分析
发布时间:2024-11-03 11:30
<正>全面依法治国作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要求必须实现改革决策与立法决策紧密结合、协调同步,"始终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1]。在新的改革思路的引领下,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按照法定程序授权改革试点地区暂时停止适用部分法律规定,使得深化改革对法律规则灵活性的客观要求与法律稳定性之间的紧张关系得以缓解,为试点改革破除制度性障碍,构成了新时代实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的新的制度设计。考察授权暂停法律适用的合宪性是理论界和实务界面临的重大问题,这主要基于:其一,
【文章页数】:8 页
【文章目录】:
一、授权暂停法律适用中的宪法理论
(一)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职权的界限
(二)国家法制统一原则的实施
(三)权利平等原则的实施
二、授权暂停法律适用的合宪性证成
(一)基于宪法文本的考察
(二)基于宪法目的的考察
(三)基于宪法基本原则与精神的考察
(四)基于宪法改革规范下的必要性考察
三、授权暂停法律适用的宪法界限
四、余论:以点带面,加强对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权的监督
本文编号:401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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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授权暂停法律适用中的宪法理论
(一)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职权的界限
(二)国家法制统一原则的实施
(三)权利平等原则的实施
二、授权暂停法律适用的合宪性证成
(一)基于宪法文本的考察
(二)基于宪法目的的考察
(三)基于宪法基本原则与精神的考察
(四)基于宪法改革规范下的必要性考察
三、授权暂停法律适用的宪法界限
四、余论:以点带面,加强对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权的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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