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超员载客犯罪的立法完善
发布时间:2017-10-29 20:32
本文关键词:严重超员载客犯罪的立法完善
【摘要】:目前我国法律法规没有对"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的定罪量刑标准作出明确规定。严重超员载客犯罪行为定罪量刑标准的不确定,违背了罪刑法定原则,违反了罪刑相适应原则,不符合刑法谦抑性要求。在司法实践中,应该将此类行为定罪量刑的标准予以具体量化,以更好地打击此类犯罪。
【作者单位】: 湖北省荆州市公安县人民检察院;
【关键词】: 严重超员 入刑标准 必要性
【分类号】:D924.3
【正文快照】: 自追逐竞驶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被规定为危险驾驶罪后,《刑法修正案(九)》又将从事校车业务、旅客运输严重超员或严重超速的行为也规定为犯罪,适用刑法予以处罚。 一、“严重超员载客”类危险驾驶案件定罪量刑无统一标准 目前,我国法律法规并未对“严重超过额定乘员”作,
本文编号:1114589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xingfalunwen/111458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