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领域下的职务犯罪跨区域管辖制度探究
发布时间:2017-11-04 11:16
本文关键词:环境领域下的职务犯罪跨区域管辖制度探究
【摘要】:文章重点从检察机关角度研究环境类职务犯罪跨区域管辖问题,分析了环境领域下的职务犯罪跨区域管辖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提出了环境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由跨行政区检察院管辖的路径选择,以期对建立职务犯罪案件跨行政区域管辖制度有所裨益。
【作者单位】: 天津市宝坻区人民检察院;
【分类号】:D924;D926.3
【正文快照】: 跨行政区划的司法管辖制度是指一国根据自身实际状况和国内法律规定,除最高司法机关以外将不同行政区域的法律事务交由特定司法机构处理的制度。其主要特点在于:第一,司法辖区的独立性。司法机关的管辖区域与行政区划适当分离,可以进行跨行政区划审理案件,使案件审判摆脱地方,
本文编号:11391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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