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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累犯基本问题新论

发布时间:2017-12-18 19:14

  本文关键词:连累犯基本问题新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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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连累犯是事前与他人没有通谋,明知他人的犯罪行为或性质而事后故意提供帮助的人。连累犯中的"明知"是清楚、明白地知悉事前犯罪人的行为或性质,而总则中的"明知"是犯罪人承担刑事责任的标准。无论是本犯揭发连累犯的罪行还是连累犯揭发本犯的犯罪行为均有成立立功的空间。当连累犯自首的同时又符合立功条件,应认定为自首并且优先考虑减轻处罚。
【作者单位】: 华东政法大学;
【分类号】:D924.1
【正文快照】: 一、问题之提出社会上对窝藏、包庇他人犯罪行为的评价褒贬不一,有人认为这是助纣为虐之举,但20世纪90年代发生在上海滩家喻户晓的“于双戈抢劫案”却流传出这么一句话:找朋友要找徐根宝(于双戈好友,事后为其隐匿枪支、提供钱款逃跑,被判处窝藏罪),娶老婆要娶蒋佩玲(于双戈女

本文编号:1305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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