量刑反制定罪之权衡与选择
发布时间:2017-12-18 19:22
本文关键词:量刑反制定罪之权衡与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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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传统刑法理论中,罪刑关系一直被描述为"刑从罪生、刑当其罪"的单向性关系。而司法实践中出现的"定罪准确、量刑不公"的现象使得部分学者开始强调定罪与量刑的双向关系,从而提出在特殊情况下,量刑可以反制定罪。反对者和支持者各执一词,反对者站在较为保守的立场力求保证大多数的正义,支持者则认为法官可以担负起实现个案正义的重任。在当前的司法改革大背景下,量刑反制定罪可以有其存在的土壤。
【作者单位】: 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
【分类号】:D924.1
【正文快照】: 定罪与量刑是刑事审判活动中的核心环节,一直以来两者的关系都被描述为“刑从罪生、刑当其罪”的单向性关系特征。“罪”可以支配“刑”,“刑”是对“罪”的消极反应。因此,无论从刑法条文内或刑法教学中,都反映出学者们对定罪过程的极度重视和精细设计,都把定罪放在首要位置,,
本文编号:13053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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