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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正犯概念之否定——单一正犯体系的视角

发布时间:2018-03-29 10:44

  本文选题:间接正犯 切入点:犯罪参与体系 出处:《法学研究》2015年06期


【摘要】:"间接正犯"是德、日刑法学为弥补限制的正犯概念与极端从属性说所带来的处罚漏洞,而不得不提出的"补救概念"。尽管间接正犯的正犯性无法得到合理论证,承认间接正犯概念会产生许多弊病,甚至会动摇区分正犯与共犯的区分制犯罪参与体系的根基,因而早就有学者从不同立场提出了取消间接正犯概念的观点,但由于间接正犯概念具有弥补区分制缺陷的功能,所以,在采取区分制的德、日,还不得不保留这一概念。我国刑法在犯罪参与体系的问题上,采取不区分正犯与共犯的单一正犯体系,因此并无间接正犯概念赖以依存的法律基础;在我国,采用间接正犯概念不仅不能合理解决相关问题,而且在处理有关案件时存在明显的弊病;在不采用间接正犯概念的同时,运用单一正犯体系,反而能更好地解决相关问题,还有操作更为简便、易于司法人员掌握执行的优点。
[Abstract]:Indirect principal is a virtue, on the criminal law to make up for the principal and extreme limit from the property that the punishment had loopholes, put forward "remedial concept". Although the indirect crime cannot be admitted to reasonable argument, indirect principal concept will produce many ills, even will shake the distinguishing distinction between perpetrator and accomplice the system of criminal participation system foundation, so scholars have long proposed to abolish the concept of indirect principal point of view from different positions, but because the concept of indirect principal has to make up for the defects of the distinguishing system function, so in the area for the take on Germany, had to retain the concept. In the criminal law of our country criminal participation system the problem, take no distinction between perpetrator and accomplice unitary system, so there is no legal basis for the concept of indirect principal offender dependency; in China, the concept of indirect principal not only cannot solve. There are obvious drawbacks in dealing with related cases. If we don't use the concept of indirect principal offender, the application of single principal offender system will solve the related problems better, and the advantages of easier operation and easier implementation of judicial officers.

【作者单位】: 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
【分类号】:D914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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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引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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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680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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