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中止自动性之判断——基于积极一般预防的规范性标准
本文选题:犯罪中止 + 自动性 ; 参考:《政法论坛》2015年04期
【摘要】:在犯罪中止自动性的判断上,通说向来奉法兰克公式为圭臬,但该公式所遵循的心理学标准思路不但违反心理学原理,且会导致不合理的结论。应当坚持规范性标准的思路,即根据中止犯特权之规范目的来判断自动性。中止犯特权之目的是推进积极的一般预防,即通过减免中止犯的刑罚,提倡中止动机所包含的抵御犯罪诱惑的行为选择模式,从而强化国民相应的守法习惯。只有违背犯罪理性策略的停止意思,才是抵御犯罪诱惑的正确的行为选择,才是值得作示范性鼓励的动机。因此,自动性标准须以犯罪理性策略为参考:若行为人的停止决意符合犯罪理性策略,则排除自动性;若停止决意违背犯罪理性策略,则具备自动性。
[Abstract]:On the judgment of the automaticity of the discontinuation of the crime, it is said that the French formula is regarded as the standard, but the psychological standard of this formula not only violates the psychological principle, but also leads to the unreasonable conclusion. It should adhere to the thought of standard standard, that is to judge the automaticity according to the standard of the privileges of the discontinued offense. It is to promote positive general prevention, that is, by reducing the penalty of discontinuation of the criminal and advocating the mode of behavior choice to resist the temptation of the crime, thus strengthening the corresponding habit of law-abiding. Only violating the stop meaning of the rational strategy of crime is the correct choice to resist the temptation of the crime, and it is worth demonstrating. Motivation of encouragement. Therefore, the standard of automaticity must be referred to the criminal rational strategy: if the stop of the actor is determined to conform to the rational strategy of the crime, the automaticity is excluded; and if the decision is stopped against the rational strategy of the crime, it is automatic.
【作者单位】: 中山大学法学院;中山大学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研究中心;
【基金】:司法部中青年项目(编号12SFB3013) 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青年教师培育项目(编号1209015) 广东省高校优秀青年创新人才培育项目(编号WYM10110)资助
【分类号】:D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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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编号:1878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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