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刑法论文 >

刑法修正基本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19-05-10 23:04
【摘要】:1997年刑法修订,立法者曾试图制定一部“垂范久远”的统一刑法典。然而,自1998年12月起,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通过了《关于惩治骗购外汇、逃汇和非法买卖外汇犯罪的决定》和九个刑法修正案。面对刑法典的频繁修正,需要对其修正理念、修正内容和修正方式进行总结和反思。本文以十个刑法修正文件(包括《惩治骗汇决定》和九个刑法修正案)为样本,在对刑法修正情况进行分析论证的基础上,提出了未来刑法修正应当坚持的基本观念和具体的修正方向。全文共分四章,共计约12万字。第一章综述了我国刑法修正的基本情况和主要特点。一是刑事法网不断扩大。通过增设罪名、扩展罪状和降低入罪标准等方式,刑法条文增加39条,删除1条,修改115条,增加和修改的条数占刑法典现有条文总数(489条)的31.08%;刑法罪名也由原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413个罪名增加到470个。二是刑罚结构总体趋重。通过提高法定刑幅度,改革刑罚执行制度,修改数罪并罚制度,重刑化是刑法修正的主要趋势。只是在《刑法修正案(八)》、《刑法修正案(九)》通过后,通过减少死刑罪名、降低个别罪名的法定刑、对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犯罪从宽处理、行刑社会化等方式,刑法修正体现了其从宽的一面。三是刑法修正技术逐步成熟。表现在刑法修正的及时性和国际性相结合,刑法规范的明确性和概括性相结合,刑法修正的专业性和民主性相结合。第二章着重分析了我国刑法修正存在的主要问题。刑法修正中的问题,表面上看是犯罪化和非犯罪化、重刑化和轻刑化的选择,还有刑法修正技术的完善。但在这表象后面,却是根植于立法者和民众内心的刑法万能主义和刑法工具主义,以及政治家倡行二十余年的“严打”刑事政策,刑法谦抑往往只局限于理论上的建构。首先,刑法万能主义仍然主导着我国的刑法修正。在立法指导思想上,总是对刑法充满着过多的期待,刑法沦为“社会管理法”、“危害防治法”和“最先保障法”,被赋予过多的社会职能;刑法与民法、行政法不能有效衔接,在非刑事法律未作充分调整、社会管理体制落后的情况下,刑法不当或者提前介入民法和行政化的规制空间,甚至经济犯罪早于非刑事立法;刑法修正对犯罪化具有难以抑制的冲动,“去罪化”未受到足够的重视。其次,刑罚结构不合理。刑法修正的重刑化思想依然坚定,刑罚结构总体趋重;刑罚结构不协调,“死刑过重、生刑过轻”的问题依然存在,过失犯罪刑罚设置顾此失彼同时,对于刑罚的调整顾此失彼,导致刑罚体系不协调。第三,刑法修改技术尚须完善,表现在刑法修正条文过于“具体”,使刑事法网漏洞百出;刑法修正前瞻性、预见性不足,导致刑法的频繁修改,甚至对关联性事项反复修改;单一的刑法修正案模式难以满足形式发展需要,损害了刑法的稳定性和权威性。第三章论述了我国刑法修正应当坚持的基本观念。刑法修正存在的问题,既源于我国传统的万能主义刑法观,将刑法视为维护社会稳定的工具;更源于我国改革开放近30年的“严打”实践,和我国刑法修正技术上的不成熟。刑法修正究竟选择何种价值理念,关系到刑法修正的基本方向,决定着刑法未来的发展走向。在价值取向上,必须改变刑法是单纯的法益保护法的观念,更加注重人权保障功能;在刑法修正的基本原则上,必须改变刑法万能的观念,继续秉持刑法谦抑原则;在刑事政策上,必须改变实施近30年的“严打”刑事政策,将宽严相济确立为基本的立法政策;在刑法修正技术上,正确处理好刑法的稳定性和变动性的关系,保证刑法的立法质量。第四章论证了刑法修正应当坚持的基本方向。首先,从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大陆法系国家犯罪化的刑事立法趋势来看,特别是在我国废除劳动教养的背景下,犯罪化是我国刑法修正的必须选择。当前,特别要加强恐怖主义犯罪、信息网络新型犯罪、反腐败犯罪立法,对纯伦理的、无被害人的犯罪和部分已经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犯罪,应当适度非犯罪化。其次,坚持“轻轻重重”的刑罚原则,调整我国重型化的刑罚结构:从立法上进一步限制和减少死刑,完善死刑的替代措施,重构自由刑,完善非监禁刑。第三,完善刑法修正技术,提高修法质量,保障刑法修正必要性和刑法稳定性的平衡。建立刑法典、刑法修正案和单行刑法相结合的刑法立法模式,充分发挥刑法典、单行刑法和刑法修正案的功能;准确处理刑法立法的明确性和前瞻性的关系,妥善处理理性立法与民意的关系;并加强刑法修正质量评估和刑法编纂工作,增强刑法修正的实效性。
[Abstract]:......
【学位授予单位】:西南政法大学
【学位级别】:博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5
【分类号】:D924

【相似文献】

相关期刊论文 前10条

1 陈谦信;;中国刑法:犯罪化与非犯罪化[J];云南财贸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年01期

2 陈谦信;;犯罪化的任务与非犯罪化的使命[J];理论与现代化;2008年04期

3 毛玲玲;;犯罪化与非犯罪化的价值与边界[J];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11年04期

4 侯为大;;浅议我国的犯罪化与非犯罪化之路[J];法制与经济(中旬刊);2013年09期

5 莫洪宪;马东丽;;论犯罪化的程序性规制[J];湖北社会科学;2013年12期

6 殷成洁;论犯罪化与非犯罪化的融合[J];连云港职业技术学院学报(综合版);2005年02期

7 战立伟;;赌博的犯罪化与非犯罪化——兼论我国刑法对赌博的立场抉择[J];吉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6年02期

8 丛林;;“同性强奸”的犯罪化研究[J];成都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6年04期

9 汪维才;;论恶意逃废债务行为的犯罪化[J];中国刑事法杂志;2006年01期

10 陈雨亭;;以赌博为业犯罪化之研究[J];湖南科技学院学报;2007年06期

相关会议论文 前2条

1 张凌;孟永恒;;犯罪化扩张论要[A];中国犯罪学年会论文集(2011年度)[C];2011年

2 褚宸舸;;“吸毒犯罪化”论的困境[A];第十届全国药物依赖性学术会议暨首届中美药物滥用和HIV/HCV共病专题研讨会论文摘要汇编[C];2008年

相关重要报纸文章 前10条

1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袁忆;犯罪化进程中刑事立法的审慎策略[N];光明日报;2013年

2 刘金林;刑事立法“犯罪化”还是“非犯罪化”[N];检察日报;2007年

3 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检察院 秦致强;婚内强制性性行为犯罪化初探[N];贵州民族报;2012年

4 重庆市人民检察院、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检察院 熊皓 勾香华;非法持有爆炸物应予犯罪化[N];检察日报;2013年

5 黑龙江大学法学院 徐楷;杜绝“恶意欠薪”,犯罪化未必是良方[N];检察日报;2009年

6 斯瓦兰·辛格 胡勇 (印度尼赫鲁大学教授 斯瓦兰·辛格);政治犯罪化与犯罪政治化[N];东方早报;2009年

7 本报记者 王比学;要不要增设“欠薪罪”[N];人民日报;2005年

8 孙万怀 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反对违法交通行为的过度立法与司法犯罪化[N];中国社会科学报;2009年

9 游伟;论合理控制我国立法中的犯罪规模[N];人民法院报;2001年

10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 曹坚;应谨慎对待地下钱庄犯罪化[N];上海金融报;2009年

相关博士学位论文 前2条

1 盛宏文;刑法修正基本问题研究[D];西南政法大学;2015年

2 叶慧娟;《见危不助犯罪化的刑法边缘性研究》[D];北京大学;2006年

相关硕士学位论文 前10条

1 陈瑶;我国刑法修正案中的犯罪化问题研究[D];河北师范大学;2011年

2 顾盈盈;论犯罪化的限制[D];华东政法学院;2006年

3 张辰斌;社会转型与犯罪化[D];山西大学;2013年

4 刘丹;论违约行为犯罪化[D];四川师范大学;2015年

5 马文潇;袭警行为犯罪化立法研究[D];河北师范大学;2016年

6 兰天;滥用毒品行为的犯罪化与非犯罪化比较研究[D];云南大学;2016年

7 杜文康;论风险社会下刑法谦抑主义与犯罪化的博弈[D];哈尔滨工业大学;2016年

8 魏周;民间高利贷司法犯罪化之分析[D];浙江大学;2016年

9 聂斌;对我国司法犯罪化的反思[D];华东政法大学;2011年

10 张晓骞;见危不助行为的犯罪化研究[D];四川大学;2007年



本文编号:2474069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xingfalunwen/2474069.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ca378***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