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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扫黑除恶”中的没收犯罪工具

发布时间:2020-12-18 16:57
  犯罪工具的认定标准宜采直接专门说,"扫黑除恶"在贯彻该标准时应注意区分"黑"与"恶"不同的组织程度。非直接用于具体犯罪的财物,有证据证明用于"维系犯罪组织生存、发展"方能认定为犯罪工具。没收犯罪工具应当树立刑事没收不得侵犯善意第三人合法财产权的原则,"扫黑除恶"没收犯罪工具应注意保护黑恶势力所开办企业的纯商业合作方的合法权益,并对善意第三人的认定采推定规则。"扫黑除恶"在没收大宗财物时基于"严打"刑事政策和特殊预防目的,没收犯罪虽受比例原则的限制,但在比例原则的弹性幅度内明显重于普通刑事犯罪。 

【文章来源】:东方法学. 2019年05期 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1 页

【文章目录】:
引言
一、犯罪工具的认定标准
    (一)犯罪工具认定的一般标准
    (二)“扫黑除恶”是否存在特殊的认定标准
二、“本人财物”的认定
    (一)普通刑事犯罪中的“本人财物”
    (二)“扫黑除恶”没收涉及第三人财产权时宜适用推定规则
三、没收犯罪工具的比例原则
    (一)比例原则的一般适用
    (二)“扫黑除恶”没收犯罪工具比例原则的运用
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特殊没收”的理论反思与司法适用——以“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之没收为视角[J]. 金燚.  东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01)
[2]刑法教义学的新面相[J]. 马荣春.  东方法学. 2019(01)
[3]论法理思维的特性[J]. 邱本.  理论探索. 2019(01)
[4]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论品格论析[J]. 刘晓玲,蔺宏涛.  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03)
[5]犯罪工具没收的权属限制和量度限制[J]. 胡成胜,王莉.  人民检察. 2017(23)
[6]比例原则的普遍化与基本权利的性质[J]. 陈景辉.  中国法学. 2017(05)
[7]刑法中“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的理解与适用[J]. 阮建华.  北京政法职业学院学报. 2015(02)
[8]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没收财产刑与特别没收的适用[J]. 王平,何显兵.  河南警察学院学报. 2015(01)
[9]论犯罪工具的没收——兼评没收“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规定的不足[J]. 谢丽珍,叶扬.  温州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04)
[10]论刑法中的没收[J]. 张明楷.  法学家. 2012(03)



本文编号:29243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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