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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自己住处制止严重暴力犯罪为特殊防卫

发布时间:2020-12-21 19:01
  <正>【裁判要旨】判断是否系特殊防卫,应当综合考虑不法侵害的性质、手段、强度、危害程度、作案地点、凶器、双方力量对比等因素,确定是否属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对于在防卫人住处实施不法侵害,防卫人为制止正在进行的严重暴力犯罪致他人伤亡的,应认定为特殊防卫。对构成正当防卫的被告人,判决书主文应表述为"无罪",而非"不负刑事责任"。 

【文章来源】:人民司法. 2019年32期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案情】
【审判】
【评析】
    一、对张某拉致人一死一伤的行为应该整体评价
    二、本案属于特殊防卫,张某拉对造成的死伤结果不负刑事责任
        (一)起因条件
        (二)时间条件
        (三)主观条件
        (四)对象条件
        (五)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的条件
    三、对构成正当防卫的被告人判决书主文的表述应为“无罪”,而非“不负刑事责任”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英美刑法正当防卫中的“躲避原则”及其启示[J]. 刘士心.  中国刑事法杂志. 2017(05)



本文编号:293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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