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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基本矛盾对我国共同犯罪体系的塑造

发布时间:2020-12-24 18:35
  对立统一规律是一切事物的根本法则。刑法典与刑法学均受对立统一规律的支配。矛盾分析法首先承认矛盾,刑法概念体系包含诸多矛盾,预防与报应这对矛盾就是其中之一。预防与报应亦是主要矛盾,而报应与预防何为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于刑法概念体系的各部分亦有不同。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决定事物的性质,我国刑法中关于共同犯罪规定中的形式逻辑矛盾就是矛盾不同方面激烈对抗的结果,预防或报应各自为主要矛盾的主要方面时可分别作为解决以上形式逻辑矛盾的方案。 

【文章来源】:铁道警察学院学报. 2020年03期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引言
一、刑法概念体系基本矛盾的确定
    (一)刑罚论部分的基本矛盾
    (二)犯罪论部分的基本矛盾
    (三)刑法解释的基本矛盾
二、刑法基本矛盾的抽象展开形式
    (一)我国共同犯罪规定的形式逻辑错误
    (二)作为矛盾一方面的报应的抽象展开形式:固定对固定
三、刑法基本矛盾在共同犯罪体系中的展开形式
    (一)两种不同导向的犯罪参与人体系
    (二)取得主导地位的犯罪参与人体系
四、刑法基本矛盾引导的协调方案
    (一)报应导向的方案
    (二)预防导向的方案
小结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刑事政策与刑法解释中的价值判断——兼论解释论上的“以刑制罪”现象[J]. 劳东燕.  政法论坛. 2012(04)



本文编号:2936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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