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刑法论文 >

我国生态刑法立法模式的中外考察

发布时间:2020-12-26 01:06
  我国生态刑法立法模式由初步建立到发展并逐步完善,仍然存在法律价值观脱节、立法理念滞后和罪刑内容单薄等问题。应在考察中外生态刑法立法模式的基础上,合理借鉴外国经验,探索我国生态刑法立法模式的转型与发展,逐步确立"生态中心主义"的立法价值观、树立以预防为主轴的立法理念、丰富多层多维的罪刑内容,完善我国生态刑法立法模式,最终实现生态犯罪刑事立法的现代转型,合力保护生态环境。 

【文章来源】:广西警察学院学报. 2019年06期

【文章页数】:6 页

【文章目录】:
一、我国生态刑法立法模式的发展沿革
    (一)生态犯罪刑事立法模式的初步建立阶段
    (二)生态犯罪刑事立法的发展阶段
    (三)生态犯罪刑事立法的完善阶段
二、外国生态刑法立法模式的经验考察
    (一)预防型立法理念的确立
    (二)多元化立法格局的形成
    (三)罪刑内容的逐步丰富
三、我国生态刑法立法模式的检视与反思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我国环境犯罪立法的梳理与前瞻[J]. 张旭.  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6(04)
[2]环境刑法立法的西方经验与中国借鉴[J]. 钱小平.  政治与法律. 2014(03)
[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环境刑事立法的回顾与前瞻[J]. 高铭暄,徐宏.  法学杂志. 2009(08)
[4]俄罗斯生态犯罪的立法评析及借鉴[J]. 刘晓莉,刘迪.  东北亚论坛. 2007(04)
[5]环境诉讼与当事人适格[J]. 齐树洁.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06(03)



本文编号:2938734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xingfalunwen/2938734.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4ed5d***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