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用“蚂蚁借呗”获取钱财的刑法学分析
发布时间:2021-01-03 18:37
"蚂蚁借呗"等新型支付方式的兴起,为大众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问题。实践中冒用他人"蚂蚁借呗"侵财行为的认定较为混乱,有盗窃罪、诈骗罪、合同诈骗罪与贷款诈骗罪之争。主要争议在于"机器"能否被骗、"蚂蚁借呗"资金提供方的法律属性、贷款诈骗罪与合同诈骗罪的区别等。"蚂蚁借呗"资金提供方可以认为是受骗的机器,其可以成为诈骗罪的对象,"蚂蚁借呗"资金提供方的法律属性是金融机构。因此,冒用"蚂蚁借呗"获取钱财应当定性为贷款诈骗罪。
【文章来源】: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20年01期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
二、“蚂蚁借呗”的运行机制和放款主体分析
(一)“蚂蚁借呗”的运行机制
(二)“蚂蚁借呗”的资金提供方
1.重庆市蚂蚁商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法律属性
2.支付宝平台与“蚂蚁借呗”资金提供方的法律关系——技术服务
3.银行等金融机构在“蚂蚁借呗”中的作用
三、冒用“蚂蚁借呗”获取财产行为的刑法分析
(一)盗窃罪与诈骗类犯罪的分歧
1.“机器”能否被骗
2.冒用行为的具体范围
3.冒用“蚂蚁借呗”行为中的损失承担者为资金提供方
(二)不同特殊诈骗罪之分歧
四、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存款占有的归属与财产犯罪的界限[J]. 钱叶六. 中国法学. 2019(02)
[2]蚂蚁借呗业务发展的经验与互联网金融监管[J]. 李新鹏. 特区经济. 2019(02)
[3]冒用他人蚂蚁花呗行为的刑事认定[J]. 陆芳烨. 中国检察官. 2018(16)
[4]人工智能时代侵财犯罪刑法适用的困境与出路[J]. 吴允锋. 法学. 2018(05)
[5]新型支付方式下诈骗与盗窃的界限[J]. 蔡桂生. 法学. 2018(01)
[6]浅谈网络借贷在当下的普及与发展——以“蚂蚁借呗”为例[J]. 陈小月.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7(10)
[7]论新型支付方式下网络侵财犯罪的定性[J]. 刘宪权. 法学评论. 2017(05)
[8]网络侵财犯罪刑法规制与定性的基本问题[J]. 刘宪权. 中外法学. 2017(04)
[9]第三方支付平台中套现行为的刑法规制——以支付宝“蚂蚁花呗”为例[J]. 刘子巍. 江西警察学院学报. 2017(03)
[10]论网络犯罪帮助行为的正犯化[J]. 吴何奇. 常州工学院学报(社科版). 2017(02)
硕士论文
[1]互联网消费信贷风险的法律监管[D]. 王栋.兰州大学 2018
本文编号:2955291
【文章来源】: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 2020年01期
【文章页数】:7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
二、“蚂蚁借呗”的运行机制和放款主体分析
(一)“蚂蚁借呗”的运行机制
(二)“蚂蚁借呗”的资金提供方
1.重庆市蚂蚁商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法律属性
2.支付宝平台与“蚂蚁借呗”资金提供方的法律关系——技术服务
3.银行等金融机构在“蚂蚁借呗”中的作用
三、冒用“蚂蚁借呗”获取财产行为的刑法分析
(一)盗窃罪与诈骗类犯罪的分歧
1.“机器”能否被骗
2.冒用行为的具体范围
3.冒用“蚂蚁借呗”行为中的损失承担者为资金提供方
(二)不同特殊诈骗罪之分歧
四、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存款占有的归属与财产犯罪的界限[J]. 钱叶六. 中国法学. 2019(02)
[2]蚂蚁借呗业务发展的经验与互联网金融监管[J]. 李新鹏. 特区经济. 2019(02)
[3]冒用他人蚂蚁花呗行为的刑事认定[J]. 陆芳烨. 中国检察官. 2018(16)
[4]人工智能时代侵财犯罪刑法适用的困境与出路[J]. 吴允锋. 法学. 2018(05)
[5]新型支付方式下诈骗与盗窃的界限[J]. 蔡桂生. 法学. 2018(01)
[6]浅谈网络借贷在当下的普及与发展——以“蚂蚁借呗”为例[J]. 陈小月. 中国乡镇企业会计. 2017(10)
[7]论新型支付方式下网络侵财犯罪的定性[J]. 刘宪权. 法学评论. 2017(05)
[8]网络侵财犯罪刑法规制与定性的基本问题[J]. 刘宪权. 中外法学. 2017(04)
[9]第三方支付平台中套现行为的刑法规制——以支付宝“蚂蚁花呗”为例[J]. 刘子巍. 江西警察学院学报. 2017(03)
[10]论网络犯罪帮助行为的正犯化[J]. 吴何奇. 常州工学院学报(社科版). 2017(02)
硕士论文
[1]互联网消费信贷风险的法律监管[D]. 王栋.兰州大学 2018
本文编号:2955291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xingfalunwen/29552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