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手与互殴——伤害案件中的正当防卫探析
发布时间:2021-01-06 07:15
轻易将还手认定为互殴,继而排斥正当防卫的适用,是正当防卫司法异化的主要表现形式之一。在刑事领域,权威规则的缺失、诉讼程序的不完善也是导致这一局面的原因;在行政领域,立法机关对正当防卫重视不足,而实务中的调解结案在一定程度上掩盖了这一缺陷。与正当防卫相关的基础理论如果不能转化为权威规则,对扭转这一异化局面的影响力将会相当有限。有必要确立一般性规则:在普通争吵、偶发矛盾的场合,一方先动手,另一方还手造成先动手一方轻微伤、轻伤的,不负行政、刑事责任;造成先动手一方重伤、死亡的,依据必需说的标准,综合现场情境认定是否为防卫过当。将互殴限定为有事先约定的情形。使生活中的"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在具体法律适用中变为"先下手遭殃,后还手正当"。
【文章来源】:河南警察学院学报. 2020,29(03)
【文章页数】:13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
二、正当防卫制度的基础理论之争
(一)正当性根据之争
1.二元论与优越的利益衡量原理
2.法益保护和侵害人法益值得保护性下降原理
3.防卫方与侵害方两种维度的诠定
4.小结
(二)不法侵害范围之争
(三)防卫限度认定标准之争
1.三种学说的演进
2.行为过当与结果过当的关系
三、互殴何以排斥正当防卫
(一)互殴概念的演进
(二)互殴与防卫意图
四、以互殴为由正当防卫的异化
(一)刑事领域伤害案件中正当防卫的异化
(二)行政领域伤害案件中正当防卫的异化
(三)原因分析
1.刑事领域权威规则的缺失
2.伤害案件的审前羁押一定程度上“绑架”了审判
3.立法机关对行政领域的正当防卫重视不足
五、还手与互殴的界限
(一)“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正当防卫制度面临的障碍
1.防卫意图的认定
2.谁先动手不明
3.唯结果论的倾向
(二)“先下手遭殃,后还手正当”———正当防卫制度应有的姿态
(三)一般规则的厘定
六、结语
本文编号:2960160
【文章来源】:河南警察学院学报. 2020,29(03)
【文章页数】:13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
二、正当防卫制度的基础理论之争
(一)正当性根据之争
1.二元论与优越的利益衡量原理
2.法益保护和侵害人法益值得保护性下降原理
3.防卫方与侵害方两种维度的诠定
4.小结
(二)不法侵害范围之争
(三)防卫限度认定标准之争
1.三种学说的演进
2.行为过当与结果过当的关系
三、互殴何以排斥正当防卫
(一)互殴概念的演进
(二)互殴与防卫意图
四、以互殴为由正当防卫的异化
(一)刑事领域伤害案件中正当防卫的异化
(二)行政领域伤害案件中正当防卫的异化
(三)原因分析
1.刑事领域权威规则的缺失
2.伤害案件的审前羁押一定程度上“绑架”了审判
3.立法机关对行政领域的正当防卫重视不足
五、还手与互殴的界限
(一)“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正当防卫制度面临的障碍
1.防卫意图的认定
2.谁先动手不明
3.唯结果论的倾向
(二)“先下手遭殃,后还手正当”———正当防卫制度应有的姿态
(三)一般规则的厘定
六、结语
本文编号:296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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