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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向刷单炒信刑法规制新解

发布时间:2021-01-18 13:27
  在日益发展的网络社会中,网络信用成为网络交往、网络交易的重要支撑和必要前提,反向刷单炒信行为通过人为干扰网络信用的形成和评价机制,恶意侵损具有竞争关系的网络经营者的商誉、信誉,是具有较强隐蔽性和侵害性的新型网络犯罪。对于反向刷单炒信行为的刑法规制,理论界和实务界存在激烈争议,董志超、谢文浩案和钟家杰案虽然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定罪处罚,但反向刷单炒信行为与破坏生产经营罪之行为对象、行为方式、行为后果及侵害之具体法益存在明显区别。反向刷单炒信本质在于通过恶意降低被害人的商誉、信誉的方式严重扰乱公平、公正、自由、诚信的竞争秩序,并且实质上属于"捏造并散布虚假的事实",依法应当认定为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文章来源】:时代法学. 2019,17(06)

【文章页数】:9 页

【文章目录】:
一、反向刷单炒信严重扰乱网络信用的形成机制
二、反向刷单炒信行为的刑法规制现状及其述评
    (一)反向刷单炒信行为刑法规制的司法立场
    (二)反向刷单炒信行为刑法规制的理论聚讼
    (三)反向刷单炒信行为刑法规制的争讼评析
三、反向刷单炒信行为不构成破坏生产经营罪
    (一)反向刷单炒信不属于“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
    (二)反向刷单炒信减损期待利益不是刑法上的“财产损失”
    (三)反向刷单炒信侵害的法益是市场竞争秩序而非财产法益
四、反向刷单炒信行为刑法规制路径新解
    (一)网络社会中商誉、信誉的形成机制
    (二)网络社会中“捏造并散布”新解
    (三)反向刷单炒信行为损坏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实质
五、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网络时代破坏生产经营的刑法理解[J]. 刘仁文.  法学杂志. 2019(05)
[2]刷单炒信的刑法适用与解释理念[J]. 王华伟.  中国刑事法杂志. 2018(06)
[3]论网络刷单行为的危害及法律责任[J]. 蓝寿荣,郭纯.  南昌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8(03)
[4]网络交易平台刷单行为的类型梳理与刑法评价[J]. 汪恭政.  北京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8(03)
[5]网络信用炒作行为的刑法规制探析[J]. 孙晓博.  江西警察学院学报. 2018(02)
[6]刷单炒信行为的规范分析及其治理路径[J]. 叶良芳.  法学. 2018(03)
[7]网络刷单及其法律责任[J]. 卢代富,林慰曾.  重庆邮电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7(05)
[8]刑法阶层理论:三阶层与四要件的对比性考察[J]. 陈兴良.  清华法学. 2017(05)
[9]让网络空间清朗起来[J]. 石平.  求是. 2013(18)



本文编号:2985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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