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暴力”认定标准研究
发布时间:2021-01-21 00:38
2019年10月31日,中国共产党在十九届四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犯罪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打击新形式犯罪行为,提升犯罪治理能力,是衡量国家治理能力的重要指向。随着犯罪模式多样化的发展,“软暴力”进入了新型犯罪治理的范畴。笔者以“软暴力”刑事案件作为研判位点,结合司法数据分析,梳理“软暴力”认定标准的理论评析和实践争议,提出自己的倾向性意见并进行展开论述。笔者对“软暴力”的立法演变、概念界定、概念分类进行了梳理。在解析概念结构的过程中发现,《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时间适用范围问题存在争议。司法机关能否对该文件生效前发生的软暴力案件依据从旧兼从轻的刑法适用原则进行评判,笔者认为该文件具有刑法注意规定的功能,不涉及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此外,以行为方式为分类标准,可以将软暴力分为“滋扰型”和“胁迫型”,此分类方法对争议罪名起到了甄别作用。笔者以图表的形式展示“软暴力”案件的数据趋势。按照一审裁判、案件类型、二审裁判的顺序进行了数据检索整理。在经过数据偏差和数据趋势的综合...
【文章来源】:吉林大学吉林省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47 页
【学位级别】:硕士
【部分图文】:
各年份软暴力刑事案件一审判决书数量及比例趋势图(2013-2019)
二、“软暴力”的司法数据分析14图2.2软暴力刑事案件常见罪名案件数量图笔者在“软暴力”刑事案件罪名的分析中,遇到了以下问题:第一,数据纯度存在问题。软暴力刑事案件所涉及的罪名比较庞杂,非单一罪名,涉及的罪名包括但不限于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并且,某一行为人可能存在犯有数罪的情况,增加了数据统计的难度,成为制作精确司法数据的一项障碍。通过这种方法统计出的数据存在不精确性,即某一被告人在不同时间实施两种行为犯有性质不同的罪名(A罪+B罪),但被告人实施软暴力构成了A罪(软暴力+A罪),实施非软暴力行为构成了B罪(非软暴力+B罪),由于统计方法是通过关键词搜索,那么“软暴力+B罪”这种瑕疵数据也会进入到搜索结果之中,致使数据存在误差。第二,样本数量存在问题。《“软暴力”意见》第四至第八条规定,软暴力可能涉及的罪名包括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敲诈勒索罪。笔者在数据筛选中发现,非法入侵住宅罪在2013年至2019年间共计出现4份裁判文书,数据样本较小,个案差异较大,不具有代表性。因此,笔者舍弃了该罪名的研究。第三,罪名筛选存在问题。在2013年至2019年间共计筛选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案件共计104件,样本总数虽然较大,但涉及的罪名非常庞杂,产生了数据分析的干扰效果。有些案件的被告人通过软暴力手段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同时还涉及其他多个罪名①。由①例如,“龙生、龙飞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诈骗、抢劫、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寻衅滋事一审刑事判决书”,[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2018)皖0103刑初637号]。
些方面产生一定程度的干预。据此,在对其进行文义裁剪的过程中有两种方法:第一种方法,仅作形式解释,对影响这一概念不作程度性区分。只要行为人实施了行为,在客观上相关行为作用于被害人即会产生影响效果,不论强度大小,均满足软暴力的主观构成要素。第二种观点,作实质解释,需要从强度上对影响一词作精细化解释。笔者认为,在模糊概念具体化的过程中,应该对“影响”一词作精细的实质解释。把影响强度作为划分标准,可以将“影响”从小到大分为三种程度,第一种为显著轻微,第二种为轻微影响,第三种为重大影响。如图3.1所示:图3.1非法影响程度变化图①辞海之家,http://www.cihai123.com/cidian/1073408.html,2020年3月7日最后访问。
本文编号:2990095
【文章来源】:吉林大学吉林省 211工程院校 985工程院校 教育部直属院校
【文章页数】:47 页
【学位级别】:硕士
【部分图文】:
各年份软暴力刑事案件一审判决书数量及比例趋势图(2013-2019)
二、“软暴力”的司法数据分析14图2.2软暴力刑事案件常见罪名案件数量图笔者在“软暴力”刑事案件罪名的分析中,遇到了以下问题:第一,数据纯度存在问题。软暴力刑事案件所涉及的罪名比较庞杂,非单一罪名,涉及的罪名包括但不限于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强迫交易罪。并且,某一行为人可能存在犯有数罪的情况,增加了数据统计的难度,成为制作精确司法数据的一项障碍。通过这种方法统计出的数据存在不精确性,即某一被告人在不同时间实施两种行为犯有性质不同的罪名(A罪+B罪),但被告人实施软暴力构成了A罪(软暴力+A罪),实施非软暴力行为构成了B罪(非软暴力+B罪),由于统计方法是通过关键词搜索,那么“软暴力+B罪”这种瑕疵数据也会进入到搜索结果之中,致使数据存在误差。第二,样本数量存在问题。《“软暴力”意见》第四至第八条规定,软暴力可能涉及的罪名包括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敲诈勒索罪。笔者在数据筛选中发现,非法入侵住宅罪在2013年至2019年间共计出现4份裁判文书,数据样本较小,个案差异较大,不具有代表性。因此,笔者舍弃了该罪名的研究。第三,罪名筛选存在问题。在2013年至2019年间共计筛选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案件共计104件,样本总数虽然较大,但涉及的罪名非常庞杂,产生了数据分析的干扰效果。有些案件的被告人通过软暴力手段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同时还涉及其他多个罪名①。由①例如,“龙生、龙飞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诈骗、抢劫、敲诈勒索、非法拘禁、寻衅滋事一审刑事判决书”,[合肥市庐阳区人民法院(2018)皖0103刑初637号]。
些方面产生一定程度的干预。据此,在对其进行文义裁剪的过程中有两种方法:第一种方法,仅作形式解释,对影响这一概念不作程度性区分。只要行为人实施了行为,在客观上相关行为作用于被害人即会产生影响效果,不论强度大小,均满足软暴力的主观构成要素。第二种观点,作实质解释,需要从强度上对影响一词作精细化解释。笔者认为,在模糊概念具体化的过程中,应该对“影响”一词作精细的实质解释。把影响强度作为划分标准,可以将“影响”从小到大分为三种程度,第一种为显著轻微,第二种为轻微影响,第三种为重大影响。如图3.1所示:图3.1非法影响程度变化图①辞海之家,http://www.cihai123.com/cidian/1073408.html,2020年3月7日最后访问。
本文编号:29900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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