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J县交通肇事犯罪案件(2014-2016)调研及建议
发布时间:2021-01-28 21:40
随着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居民收入的不断增加,我国机动车保有量逐年攀升。根据公安部交管局的数据显示,截止2016年底,我国机动车保有量达2.9亿辆,机动车驾驶人3.6亿人。机动车在方便人们生产生活的同时,由于不规范驾驶以及其他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带来了一些不利于社会稳定、不利于人民安居乐业的问题。交通肇事犯罪作为我国刑法对于违反交通运输管理规定而引起的重大人身财产的行为进行规制和惩罚的法律规定,已经成为现阶段我国基层检察院审查批捕、基层法院所审理的刑事案件中数量众多的一类。J县作为内陆地区的一个多山县域,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均汽车保有量以及驾驶员数量逐年上升,随之而来的是交通肇事犯罪案件数量也持逐年上升的趋势。J县交通肇事犯罪中出现的情况在全国很多类似地区也有出现,因而,J县交通肇事犯罪案件呈现的特点和司法程序中出现的问题,一定程度上代表了国内相当一部分地区的交通肇事犯罪案件的特点和问题。本文通过对J县2014年-2016年交通肇事犯罪案件细致地调查和仔细地分析研究,总结出该地交通肇事犯罪的主要特点,在此基础上分析其形成的原因,以此来准确的把握该地交通肇事罪的具体情况和...
【文章来源】:贵州民族大学贵州省
【文章页数】:37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选题缘由及意义
一、选题缘由
二、选题意义
第二章 调研基本情况
一、调研地点
二、调研经过
三、调研方法
第三章 调研情况剖析
一、J县交通肇事犯罪案件的特征
(一) 犯罪个数不断上升,年均增长持续提高
(二) 案件多发生在特定的时间和地域
(三) 肇事者的性别多为男性,肇事年龄也向低龄化发展
(四) 毒驾数量呈上升趋势
(五) 涉及肇事车辆为摩托车的情形快速上涨
(六) “逃逸”行为持续过快增长
二、J县交通肇事犯罪案件处理中所呈现的问题及原因
(一) 程序适用简易化趋势加剧
(二) 刑事和解的调解化趋势加剧
(三) 采取实刑较少,社区矫正被过量适用
(四) 犯罪主体的认定
(五) 关于“逃逸”的认定
(六) 自首在交通肇事罪中的适用问题
(七) 交通肇事后“顶替”的认定
三、呈现问题的建议及思考
(一) 程序适用简易化趋势加剧
(二) 刑事和解的调解化趋势加剧
(三) 采取实刑较少,社区矫正被过量适用
(四) 犯罪主体的认定
(五) 关于“逃逸”的认定
(六) 自首在交通肇事罪中的适用问题
(七) 交通肇事后“顶替”的认定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为性解释——以质疑规范目的解释为切入点[J]. 黄伟明. 法学. 2015(05)
[2]论交通肇事罪的实行行为[J]. 李朝晖. 法学. 2014(03)
[3]交通肇事逃逸的相关问题研究[J]. 劳东燕. 法学. 2013(06)
[4]交通肇事罪共犯问题辨析[J]. 刘源,杨诚. 法学. 2012(04)
[5]论自首中的“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J]. 豆忠娟. 中国检察官. 2012(07)
[6]交通肇事顶替行为的定性与处理[J]. 池海江,钱安定,丁卫强. 人民司法. 2012(06)
[7]交通肇事“逃逸”的规范目的与内涵[J]. 姚诗. 中国法学. 2010(03)
[8]论交通肇事罪的自首[J]. 张明楷. 清华法学. 2010(03)
[9]交通肇事后报警不以自首论的法理解读[J]. 侯国云. 人民检察. 2009(18)
[10]交通肇事罪之“逃逸”解析[J]. 冯江菊. 山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06)
博士论文
[1]交通肇事罪司法适用及立法完善研究[D]. 柳文彬.华东政法大学 2012
硕士论文
[1]论交通肇事逃逸行为[D]. 姚春红.吉林大学 2017
[2]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刑法规制[D]. 商韶兴.河北大学 2016
[3]论交通肇事罪中的“逃逸”[D]. 汪鸿哲.苏州大学 2016
本文编号:3005735
【文章来源】:贵州民族大学贵州省
【文章页数】:37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第一章 选题缘由及意义
一、选题缘由
二、选题意义
第二章 调研基本情况
一、调研地点
二、调研经过
三、调研方法
第三章 调研情况剖析
一、J县交通肇事犯罪案件的特征
(一) 犯罪个数不断上升,年均增长持续提高
(二) 案件多发生在特定的时间和地域
(三) 肇事者的性别多为男性,肇事年龄也向低龄化发展
(四) 毒驾数量呈上升趋势
(五) 涉及肇事车辆为摩托车的情形快速上涨
(六) “逃逸”行为持续过快增长
二、J县交通肇事犯罪案件处理中所呈现的问题及原因
(一) 程序适用简易化趋势加剧
(二) 刑事和解的调解化趋势加剧
(三) 采取实刑较少,社区矫正被过量适用
(四) 犯罪主体的认定
(五) 关于“逃逸”的认定
(六) 自首在交通肇事罪中的适用问题
(七) 交通肇事后“顶替”的认定
三、呈现问题的建议及思考
(一) 程序适用简易化趋势加剧
(二) 刑事和解的调解化趋势加剧
(三) 采取实刑较少,社区矫正被过量适用
(四) 犯罪主体的认定
(五) 关于“逃逸”的认定
(六) 自首在交通肇事罪中的适用问题
(七) 交通肇事后“顶替”的认定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行为性解释——以质疑规范目的解释为切入点[J]. 黄伟明. 法学. 2015(05)
[2]论交通肇事罪的实行行为[J]. 李朝晖. 法学. 2014(03)
[3]交通肇事逃逸的相关问题研究[J]. 劳东燕. 法学. 2013(06)
[4]交通肇事罪共犯问题辨析[J]. 刘源,杨诚. 法学. 2012(04)
[5]论自首中的“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J]. 豆忠娟. 中国检察官. 2012(07)
[6]交通肇事顶替行为的定性与处理[J]. 池海江,钱安定,丁卫强. 人民司法. 2012(06)
[7]交通肇事“逃逸”的规范目的与内涵[J]. 姚诗. 中国法学. 2010(03)
[8]论交通肇事罪的自首[J]. 张明楷. 清华法学. 2010(03)
[9]交通肇事后报警不以自首论的法理解读[J]. 侯国云. 人民检察. 2009(18)
[10]交通肇事罪之“逃逸”解析[J]. 冯江菊. 山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8(06)
博士论文
[1]交通肇事罪司法适用及立法完善研究[D]. 柳文彬.华东政法大学 2012
硕士论文
[1]论交通肇事逃逸行为[D]. 姚春红.吉林大学 2017
[2]交通肇事逃逸行为的刑法规制[D]. 商韶兴.河北大学 2016
[3]论交通肇事罪中的“逃逸”[D]. 汪鸿哲.苏州大学 2016
本文编号:3005735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xingfalunwen/300573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