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刑法论文 >

浅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法律适用——基于黑灰产业中银行卡“八件套”的反思

发布时间:2021-03-09 06:31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帮助犯正犯化的具体表现形式,具有独立的量刑规则和法益,其法律适用不应过度受共犯从属性原理的限制,应符合立法者的意图和刑事政策导向。为网络犯罪提供技术支持和帮助的行为人明知的认定,应从违法性层面进行评价,只要帮助行为人认识到正犯行为可能违法即可。对于明知的推定应从不合法和不合理两个维度进行分析,以基础事实为依据,运用超逻辑思维推导出待证事实,从而认定主观故意。 

【文章来源】:法制与社会. 2020,(18)

【文章页数】:3 页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网络犯罪参与行为的正犯性——基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反思[J]. 王肃之.  比较法研究. 2020(01)
[2]论电信诈骗外围帮助共犯的主观认定[J]. 奚山青,黄翀.  上海公安学院学报. 2019(04)
[3]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限缩解释适用[J]. 陈洪兵.  辽宁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8(01)
[4]刑事推定辨正[J]. 窦璐.  政治与法律. 2017(11)
[5]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认定疑难[J]. 刘宪权,房慧颖.  人民检察. 2017(19)
[6]共犯行为正犯化的立法探索与理论梳理——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立法定位为角度的分析[J]. 于志刚.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7(03)
[7]论刑事法中的推定[J]. 陈瑞华.  法学. 2015(05)
[8]论故意的认识因素[J]. 邹利伟.  法制与社会. 2013(32)



本文编号:3072418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xingfalunwen/3072418.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e9d1b***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