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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的正犯概念与二元犯罪参与体系批判

发布时间:2021-03-13 09:58
  从规范论的角度看,正犯与共犯犯罪性质当属相同。在犯罪参与的场合,应当从规范论而非存在论角度把握构成要件及其实现。在限制正犯概念与二元犯罪参与体系下,为弥补刑罚处罚漏洞、较好地实现罪刑相当,正犯概念不得不趋于实质化,并呈现"肥大化"现象。在正犯概念实质化过程中,在间接正犯与共同正犯的延长线上衍生出诸多非典型正犯类型,正犯的外延不再是"限缩"而是"扩张"的。在犯罪参与场合,直接行为人与间接行为人之间存在事实上的依赖关系,但事实上的依赖并非规范上的从属。参与犯的不法判断应坚持个别的、独立的立场与方法。考虑到我国刑法有关共同犯罪的规定明显不同于德、日区分制立法,以单一正犯概念与统一正犯体系为指导展开我国犯罪参与理论的研究不失为妥当之举。 

【文章来源】:比较法研究. 2019,(05)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4 页

【文章目录】:
一、限制的正犯概念及其逻辑基石批判
    (一)正犯与共犯性质当属相同
    (二)构成要件的解读方法:规范论而非存在论
二、正犯概念的泛化与限制正犯概念的破产
    (一)非典型间接正犯与正犯概念的扩张
    (二)非典型共同正犯与正犯外延的泛化
三、正犯概念实质化与二元区分制的反思性检讨
    (一)规范上的层次关系与正犯概念的实质化
    (二)二元区分及其实质化的反思检讨
四、犯罪参与场合违法判断的基本向度:独立而非从属
    (一)共犯与正犯间系事实上的依赖而非法律上的从属
    (二)违法评价的独立性与限制从属性的破灭
五、余论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正犯后正犯”与犯罪参与理论研究[J]. 张伟.  法学家. 2015(05)
[2]共犯论中的直接—间接模式之批判——兼及共犯论的方法论基础[J]. 何庆仁.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4(05)
[3]行为控制理论下“正犯后正犯”的边界归属[J]. 尹子文,徐久生.  政治与法律. 2014(06)
[4]共同犯罪的认定方法[J]. 张明楷.  法学研究. 2014(03)
[5]中国犯罪参与体系的性质及其特色——一个比较法的分析[J]. 钱叶六.  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 2013(06)
[6]双层区分制下正犯与共犯的区分[J]. 钱叶六.  法学研究. 2012(01)
[7]区分制共犯体系的整体性批判[J]. 江溯.  法学论坛. 2011(06)
[8]论正犯理论的客观实质化[J]. 刘艳红.  中国法学. 2011(04)
[9]日本刑法中的实行行为[J]. 金光旭.  中外法学. 2008(02)
[10]论共犯的最小从属性说——日本共犯从属性理论的发展与借鉴[J]. 王昭武.  法学. 2007(11)



本文编号:308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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