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适用困境与完善建议
发布时间:2021-03-17 23:27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自设立之初,旨在维护我国金融秩序,由于法律在制定上具有滞后性,从本罪的规定上来看,似乎可以规避这一特点,但实际上却为其成为非法集资犯罪的口袋罪提供了便利。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巨大发展与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加之互联网金融的应运而生,对融资渠道的态度也发生了转变,在此背景下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在实践中的运用也展现出了许多问题,因此需要分析该罪产生的问题及原因。目前,成立该罪的案件大量涌现,并且构成该类犯罪的行为不减反增表明,除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确实有其规定上的缺陷以外,也说明该罪社会治理效果的欠缺。为使该罪能继续发挥其维护金融市场的积极作用,也应当对本罪进行解释加之从立法层面进行分析与重新规定。本文除前言与结语以外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概述,主要是对本罪进行了立法梳理,以及对本罪保护的法益进行分析解读,在目前讨论较多的三种学说的基础上进行分析,得出自己的观点。第二部分为本罪的司法适用困境,而造成该困境主要是基于本罪的口袋化及与相关行为和罪名的区分困难。罪名口袋化的原因由于本身相关构成要件要素在规定上存在的模糊性,包括“非法性”、“公众性”以及“吸收的资...
【文章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北京市
【文章页数】:28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前言
一、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概述
(一)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立法梳理
(二)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保护法益
1. 金融管理秩序说
2. 公众个人资金安全说
3. 金融交易秩序说
4. 本文采取的观点
二、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司法适用困境
(一) 罪名的口袋化
1. 口袋化的原因
2. 口袋化的表现
(二) 与相关行为和罪名的区分困难
1.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民间借贷
2.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
3.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非法经营罪
4.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三、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完善建议
(一)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司法完善
1. 对本罪构成要件要素模糊性的解释
2. 与相关行为和罪名的区分
(二)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立法完善
1. 修改为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罪
2. 增加行政前置性规定
3. 提高本罪的入罪门槛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本文编号:3087900
【文章来源】: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北京市
【文章页数】:28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前言
一、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概述
(一)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立法梳理
(二)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保护法益
1. 金融管理秩序说
2. 公众个人资金安全说
3. 金融交易秩序说
4. 本文采取的观点
二、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司法适用困境
(一) 罪名的口袋化
1. 口袋化的原因
2. 口袋化的表现
(二) 与相关行为和罪名的区分困难
1.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民间借贷
2.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集资诈骗罪
3.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非法经营罪
4.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
三、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完善建议
(一)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司法完善
1. 对本罪构成要件要素模糊性的解释
2. 与相关行为和罪名的区分
(二)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立法完善
1. 修改为非法吸收公众资金罪
2. 增加行政前置性规定
3. 提高本罪的入罪门槛
结语
参考文献
后记
本文编号:3087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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