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刑法论文 >

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贪污犯罪研究

发布时间:2021-04-15 00:09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对反腐的决心日益坚决,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决心和意志深入开展“打虎拍蝇”反腐斗争。相比“老虎”,“苍蝇”对老百姓利益的损害来得更直接,危害更大。但我国却缺乏一套“事先预防、全面管控”的专门机制,因此,对村基层组织人员职务犯罪问题的研究也逐渐成为社会的热点课题。本论文建立在实证分析的基础上,实证材料来自载于中国裁判文书网的北京、上海、湖北、贵州四省市的裁判文书,以及四川省近几年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利用职权进行贪污等职务犯罪的调研。论文首先澄清了司法实务中常见的刑法适用相关争议问题,然后在揭示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贪污案的现状及特点的基础上,剖析了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贪污犯罪的深层原因,并提出预防对策。本文由七个部分组成:第一部分是本文的绪论,介绍了选题背景和意义、国内外现状和研究方法。第二部分对农村基层组织的常见类型作了梳理,[1]并分析得出村党支部委员会、村委会下属委员会和分设村民小组也属于基层组织范畴,并对特定情形下“村支书”的国家工作人员身份进行了认定。第三部分对村自治事务与国家公务进行了界定,认为虽然农村基层组织人员具有法律意义上的双重身份,实践中认定其行为性质有一定难... 

【文章来源】:四川师范大学四川省

【文章页数】:45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1 绪论
    1.1 选题背景和意义
    1.2 国内外现状
        1.2.1 国内状况
        1.2.2 国外状况
    1.3 研究方法
2 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贪污犯罪主体的厘定
    2.1 农村基层组织范围的界定
        2.1.1 村民委员会
        2.1.2 村委会下属委员会和分设村民小组
        2.1.3 村党支部委员会
    2.2 “村党支部书记”的特殊身份性质
        2.2.1 “村支书”是否属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2.2 “村支书”是否属于“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3 严格界定“从事公务”
    3.1 对“从事公务”的界定
    3.2 对“村内自治事务”的界定
    3.3 《批复》和《解释》的适用问题
4 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贪污犯罪的特点
    4.1 犯罪主体以村支书、村委会主任居多
    4.2 相互勾结,共同作案现象较为突出
    4.3 贪污行为方式比较集中
    4.4 犯罪领域涉面广
    4.5 贪污罪案发率高
    4.6 涉案金额偏高,具有较大社会危害性
5 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贪污犯罪原因分析
    5.1 管理制度不健全,监督制约缺位
    5.2 法律意识淡薄,对行为的犯罪性质认识欠缺
    5.3 财务管理混乱,村务公开制度流于形式
    5.4 村级干部待遇偏低,补偿心理严重
    5.5 管辖权不明晰,犯罪成本低
6 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贪污犯罪预防对策
    6.1 创新“预防为主,全面控制”的管控模式
    6.2 逐渐推广、完善驻村“第一书记”制度
    6.3 借鉴“蓬莱模式”,吸纳群众智慧进行民众监督
    6.4 建立新闻监督制度
    6.5 加大宣传教育力度,筑牢法纪思想防线
    6.6 健全村务公开和村级财务管理制度,强化财务审计监督
    6.7 完善管辖制度,保障司法公正与效率
    6.8 建立、完善群众举报制度
    6.9 建立统一的职务津贴机制,适当提高基层干部待遇
7 对防范农村基层组织人员贪污罪的展望——代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本文编号:3138273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xingfalunwen/3138273.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5f0c5***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