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司法认定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1-04-20 20:03
社会转型时期,在群体利益的驱动下群体事件频发,严重扰乱社会秩序。为治理群体事件,化解矛盾冲突,维护社会秩序稳定,我国1979年《刑法》规定了扰乱社会秩序罪,对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作出处罚。1997年《刑法》对之进行修订,形成了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之后《刑法修正案(九)》医闹的入刑,使刑法规定更加完善。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犯罪行为、主体、结果、法定刑有自身的规范特征,行为上是定性与定量的结合性、复合性和公然性,结果特征主要表现为双重结果,主体上有特定的处罚对象,适用不同的法定刑。因此可以在明确各方面特征的基础上把握犯罪的构成标准。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行为模式是“聚众”和“扰乱社会秩序”的组合。其中“聚众”要符合一定的人数和范围要求。“扰乱社会秩序”的手段多样,包括暴力性扰乱和非暴力性扰乱,社会秩序仅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工作、生产、营业、教学、科研和医疗秩序。此外,本罪中“情节严重”是对犯罪行为的程度要求,不涵盖结果,而“致使相关工作无法进行”,“造成严重损失”是结果要件,二者属于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在认定犯罪时缺一不可。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在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即行为人明知自己...
【文章来源】:河北大学河北省
【文章页数】:49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立法背景与规范构造
1.1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立法背景
1.1.1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立法过程
1.1.2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立法目的
1.2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规范构造
1.2.1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行为特征
1.2.2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结果特征
1.2.3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主体特征
1.2.4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法定刑特征
第二章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违法要件的司法认定
2.1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之行为类型的认定
2.1.1 “聚众”的认定
2.1.2 “扰乱社会秩序”的认定
2.1.3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与其他聚众破坏行为的区分
2.2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之“情节严重”的认定
2.2.1 刑法中“情节严重”的一般理解
2.2.2 本罪中“情节严重”的特殊性
2.2.3 本罪中“情节严重”的具体表现
2.3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之结果要素的认定
2.3.1 致使相关工作无法进行的认定
2.3.2 “造成严重损失”的认定
2.3.3 致使相关工作无法进行与“造成严重损失”的关系
第三章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之责任要件的认定
3.1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之主观罪过的认定
3.1.1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主观罪过的类型
3.1.2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主观罪过的内容
3.1.3 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对主观罪过的影响
3.2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之“首要分子”的认定
3.2.1 刑法中“首要分子”的内涵与特点
3.2.2 本罪“首要分子”的合理认定
3.3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之“积极参加者”的认定
3.3.1 刑法中“积极参加者”的内涵与特点
3.3.2 本罪“积极参加者”的合理认定
第四章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与相似犯罪的司法界分
4.1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与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的界分
4.1.1 两罪的构成要件差异
4.1.2 两罪的具体界分——以郭某、杨某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案为例
4.2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与组织、资助非法聚集罪的界分
4.2.1 两罪的构成要件差异
4.2.2 两罪的具体界分——以徐某某组织、资助非法聚集案为例
4.3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与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的界分
4.3.1 两罪的构成要件差异
4.3.2 两罪的具体界分——以芦某、杨某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案为例
4.4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与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的界分
4.4.1 两罪的构成要件差异
4.4.2 两罪的具体界分——以林某如等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案为例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中定量要素的认定——以对判决书的实证分析为切入点[J]. 程红,王永浩. 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9(03)
[2]维权过激行为犯罪化评论[J]. 夏勇. 法商研究. 2016(03)
[3]寻滋、扰序案件的刑事政策[J]. 张龙,彭智刚.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2015(06)
[4]群体性事件中刑事政策的运用[J]. 杨俊.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4(04)
[5]论聚众犯罪中的首要分子[J]. 刘德法,刘聪.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13(05)
[6]集体劳资争议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关系[J]. 姜涛. 环球法律评论. 2012(05)
[7]聚众犯罪与聚众性之解构[J]. 邹江江. 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2(03)
[8]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若干问题探讨[J]. 吴大华,任忠臣. 江西警察学院学报. 2011(01)
[9]我国关于聚众犯罪的立法缺陷及其完善[J]. 刘德法,孔德琴. 中州学刊. 2010(01)
[10]论我国刑法中的聚众犯罪[J]. 吴仁碧.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09(06)
本文编号:3150312
【文章来源】:河北大学河北省
【文章页数】:49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第一章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立法背景与规范构造
1.1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立法背景
1.1.1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立法过程
1.1.2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立法目的
1.2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规范构造
1.2.1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行为特征
1.2.2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结果特征
1.2.3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主体特征
1.2.4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法定刑特征
第二章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违法要件的司法认定
2.1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之行为类型的认定
2.1.1 “聚众”的认定
2.1.2 “扰乱社会秩序”的认定
2.1.3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与其他聚众破坏行为的区分
2.2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之“情节严重”的认定
2.2.1 刑法中“情节严重”的一般理解
2.2.2 本罪中“情节严重”的特殊性
2.2.3 本罪中“情节严重”的具体表现
2.3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之结果要素的认定
2.3.1 致使相关工作无法进行的认定
2.3.2 “造成严重损失”的认定
2.3.3 致使相关工作无法进行与“造成严重损失”的关系
第三章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之责任要件的认定
3.1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之主观罪过的认定
3.1.1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主观罪过的类型
3.1.2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主观罪过的内容
3.1.3 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对主观罪过的影响
3.2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之“首要分子”的认定
3.2.1 刑法中“首要分子”的内涵与特点
3.2.2 本罪“首要分子”的合理认定
3.3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之“积极参加者”的认定
3.3.1 刑法中“积极参加者”的内涵与特点
3.3.2 本罪“积极参加者”的合理认定
第四章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与相似犯罪的司法界分
4.1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与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罪的界分
4.1.1 两罪的构成要件差异
4.1.2 两罪的具体界分——以郭某、杨某煽动暴力抗拒法律实施案为例
4.2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与组织、资助非法聚集罪的界分
4.2.1 两罪的构成要件差异
4.2.2 两罪的具体界分——以徐某某组织、资助非法聚集案为例
4.3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与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罪的界分
4.3.1 两罪的构成要件差异
4.3.2 两罪的具体界分——以芦某、杨某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交通秩序案为例
4.4 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与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罪的界分
4.4.1 两罪的构成要件差异
4.4.2 两罪的具体界分——以林某如等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案为例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论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中定量要素的认定——以对判决书的实证分析为切入点[J]. 程红,王永浩. 广西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9(03)
[2]维权过激行为犯罪化评论[J]. 夏勇. 法商研究. 2016(03)
[3]寻滋、扰序案件的刑事政策[J]. 张龙,彭智刚.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2015(06)
[4]群体性事件中刑事政策的运用[J]. 杨俊.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4(04)
[5]论聚众犯罪中的首要分子[J]. 刘德法,刘聪. 山东警察学院学报. 2013(05)
[6]集体劳资争议与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的关系[J]. 姜涛. 环球法律评论. 2012(05)
[7]聚众犯罪与聚众性之解构[J]. 邹江江. 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2(03)
[8]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若干问题探讨[J]. 吴大华,任忠臣. 江西警察学院学报. 2011(01)
[9]我国关于聚众犯罪的立法缺陷及其完善[J]. 刘德法,孔德琴. 中州学刊. 2010(01)
[10]论我国刑法中的聚众犯罪[J]. 吴仁碧.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09(06)
本文编号:3150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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