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贷款双重欺诈的犯罪认定——以担保的刑法评价为切入点
发布时间:2021-04-22 19:43
对行为人骗取担保后,从银行骗取贷款的犯罪认定,理论争议较大,产生争议的根源是,对担保在刑法中如何评价缺乏正确认识。在财产犯罪中,保证属于财产性利益,担保物权属于财物的法益。担保人将财产性利益或部分财物价值交付给银行,银行虽发放贷款,但从担保人处获得等额财产,没有财产损失。刑法对担保的评价重心在于担保权的设立,并非担保人的实际清偿,这种对担保人和银行的双重欺诈的受害人是担保人。在诈骗贷款中,债务人以银行为工具取得担保财产,并通过银行将赃物变现后逃匿,构成合同诈骗罪;即便银行通过实现担保权不能获得足额清偿,也不成立贷款诈骗罪。在骗取贷款中,骗贷行为没有对银行信贷资金造成风险,不构成犯罪,担保人的财产损失应通过民事途径予以解决。
【文章来源】:政治与法律. 2019,(01)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5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
二、犯罪认定的分析路径
(一) 路径一:最终受害人
(二) 路径二:双重受害人
(三) 两种路径的分歧与共识———路径三的设定
三、担保的刑法评价
(一) 保证属于财产性利益
(二) 担保物权属于财物的法益
(三) 财产利益说 (请求权说) 的缺陷
四、双重欺诈行为的刑法定性
(一) 诈骗贷款的情形
1. 被害人的认定
2. 合同诈骗罪的成立依据
3. 担保人的清偿不影响犯罪的成立
(二) 骗取贷款的情形
1. 银行资金未遭受重大风险
2.“重大损失”与“严重情节”的认定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担保贷款双重诈骗案刑民交叉实体问题研究[J]. 钱叶六. 法商研究. 2018(05)
[2]贷款诈骗罪担保条款解释适用研究[J]. 杨志琼. 法学论坛. 2018(01)
[3]财产犯中财产性利益的界定[J]. 李强. 法学. 2017(12)
[4]“双重诈骗”案件的定性与处罚——以欺骗不动产担保后骗取银行贷款为例[J]. 武晓雯. 法学家. 2017(04)
[5]骗取贷款罪司法认定的误识与匡正[J]. 孙国祥. 法商研究. 2016(05)
[6]刑法中的“财物价值”与“财产性利益”[J]. 王骏. 清华法学. 2016(03)
[7]合同诈骗罪的特殊类型之“两头骗”:定性与处理[J]. 陈兴良. 政治与法律. 2016(04)
[8]使用虚假材料骗取贷款的行为定性[J]. 吴杰,张梅. 中国检察官. 2015(10)
[9]论抵押权的实现程序[J]. 程啸. 中外法学. 2012(06)
[10]论刑法介入财产权保护时的考量要点[J]. 付立庆. 中国法学. 2011(06)
本文编号:3154356
【文章来源】:政治与法律. 2019,(01)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15 页
【文章目录】:
一、问题的提出
二、犯罪认定的分析路径
(一) 路径一:最终受害人
(二) 路径二:双重受害人
(三) 两种路径的分歧与共识———路径三的设定
三、担保的刑法评价
(一) 保证属于财产性利益
(二) 担保物权属于财物的法益
(三) 财产利益说 (请求权说) 的缺陷
四、双重欺诈行为的刑法定性
(一) 诈骗贷款的情形
1. 被害人的认定
2. 合同诈骗罪的成立依据
3. 担保人的清偿不影响犯罪的成立
(二) 骗取贷款的情形
1. 银行资金未遭受重大风险
2.“重大损失”与“严重情节”的认定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担保贷款双重诈骗案刑民交叉实体问题研究[J]. 钱叶六. 法商研究. 2018(05)
[2]贷款诈骗罪担保条款解释适用研究[J]. 杨志琼. 法学论坛. 2018(01)
[3]财产犯中财产性利益的界定[J]. 李强. 法学. 2017(12)
[4]“双重诈骗”案件的定性与处罚——以欺骗不动产担保后骗取银行贷款为例[J]. 武晓雯. 法学家. 2017(04)
[5]骗取贷款罪司法认定的误识与匡正[J]. 孙国祥. 法商研究. 2016(05)
[6]刑法中的“财物价值”与“财产性利益”[J]. 王骏. 清华法学. 2016(03)
[7]合同诈骗罪的特殊类型之“两头骗”:定性与处理[J]. 陈兴良. 政治与法律. 2016(04)
[8]使用虚假材料骗取贷款的行为定性[J]. 吴杰,张梅. 中国检察官. 2015(10)
[9]论抵押权的实现程序[J]. 程啸. 中外法学. 2012(06)
[10]论刑法介入财产权保护时的考量要点[J]. 付立庆. 中国法学. 2011(06)
本文编号:3154356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xingfalunwen/315435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