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背信犯罪立法完善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17-04-20 04:00
本文关键词:我国背信犯罪立法完善问题研究,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摘要】:背信罪,是指为他人处理事务的人,以谋求自己或者第三者的利益,或者以损害委托人的利益为目的,而违背其任务,给委托人造成财产上损害的行为。背信罪属于财产犯罪,是一种破坏诚实信任关系的犯罪。我国1979年刑法和1997年刑法都没有规定背信罪,然而实践中,一些典型的背信行为屡见不鲜。有鉴于此,我国2006年6月29日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六)》增设了两个特殊的背信犯罪,一个是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另一个是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但是相较于德国和日本,我国刑法中尚无普通背信罪的规定,增设的两个特殊背信犯罪在主体、行为等方面比德日背信罪的范围规定得要窄,在规制一般的背信行为时,出现了一些力不从心的情况。本文旨在从借鉴德日背信罪立法经验基础上,针对我国刑事立法对背信行为规制不力的实际情况,提出了我国背信犯罪立法的完善建议。笔者建议我国增设一个普通的背信罪,对严重的背信行为予以普遍性的规制。同时,现有的两个背信犯罪由于其规制主体的特殊性,在实践中仍然有存在的必要,从而与新增设的背信罪形成特别法与普通法的法条竞合关系。针对这两个特殊的背信犯罪在主体范围、行为方式以及情节结果等方面还存在的一些不足的地方,提出相对应的完善建议。
【关键词】:背信犯罪 构成要件 立法完善
【学位授予单位】:安徽财经大学
【学位级别】:硕士
【学位授予年份】:2015
【分类号】:D924.3
【目录】:
- 摘要4-6
- ABSTRACT6-10
- 引言10-11
- 一、背信罪的概念及我国背信犯罪的立法规定11-16
- (一)背信罪的概念11-12
- 1、背信罪概念理解的差异11-12
- 2、背信罪概念的厘清12
- (二)我国背信犯罪的立法规定12-16
- 1、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13-14
- 2、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14-16
- 二、我国背信犯罪立法存在的问题16-20
- (一)尚未设立普通的背信罪16-17
- 1、缺少对某些严重背信行为的规制16-17
- 2、缺乏对非公有制经济的保护17
- 3、缺少对公民个人财产的保护17
- (二)我国特殊背信犯罪的缺陷与不足17-20
- 1、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所存在的问题17-18
- 2、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所存在的问题18-20
- 三、域外背信罪的立法规定20-24
- (一)德国背信罪的立法规定20-21
- 1、背信罪的立法模式20
- 2、德国背信罪的犯罪构成要素20-21
- (二)日本背信罪的立法规定21-22
- 1、背信罪的立法模式21
- 2、日本背信罪的犯罪构成要素21-22
- (三)德日背信罪立法规定的启示22-24
- 1、采用一元立法模式规定背信罪22
- 2、德日对我国普通背信罪犯罪构成的启示22-24
- 四、我国背信犯罪的立法完善24-31
- (一)增设普通背信罪24-28
- 1、增设普通背信罪的必要性与可行性24-25
- 2、普通背信罪的立法设置25-28
- (1)普通背信罪的犯罪构成25-27
- (2)普通背信罪的刑罚设置27-28
- (二)两个特殊背信类犯罪的完善28-31
- 1、背信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罪的完善28-29
- 2、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的完善29-31
- 结语31-32
- 参考文献32-34
- 致谢34
【参考文献】
中国期刊全文数据库 前2条
1 赵秉志;;积极促进刑法立法的改革与完善——纪念97刑法典颁行10周年感言[J];法学;2007年09期
2 马章民;;国内外背信罪立法之比较研究[J];河北法学;2011年03期
本文关键词:我国背信犯罪立法完善问题研究,由笔耕文化传播整理发布。
,本文编号:317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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