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共享经济背景下使用窃盗问题的反思——以英美法财产犯罪为视角
发布时间:2021-07-24 14:51
刑法受到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影响,其中一个直接的反映就是概念上的财产和财产犯罪的联动在不同时期呈现出不一样的样态。现代共享经济模式并没有对私有财产制度形成挑战。在共享经济视角下反观盗窃罪,特别是暂时剥夺他人对于财产支配权的使用盗窃情形是否具有相同的刑法意义,以及在相较于使用价值更为注重交换价值环境下,是否要将暂时剥夺他人对于财产的持有或利用行为入罪,都值得深层次思考。对盗窃罪保护法益之争和盗窃罪的保护界限的判断都必须依据刑法目的来进行,在当前刑法没有明确将使用盗窃纳入盗窃罪的前提下,实践中不宜将使用盗窃取得的利益扩张解释进对盗窃罪中财物的解释,成为盗窃罪的犯罪对象。"参与共有资源的权利"将是未来最根本的财产权,但从历史进程来看,人类社会还没有完成从"所有权"向"取用权"的转型,故将使用盗窃入罪尚非其时。
【文章来源】: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59(01)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7 页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使用盗窃”的司法定性[J]. 谢阗. 中国检察官. 2016(16)
[2]论使用盗窃——以盗用汽车为例[J]. 温登平. 刑事法评论. 2015(01)
[3]英美法系刑法中侵占罪构成条件之比较[J]. 王志祥,许会东.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2006(02)
本文编号:3300864
【文章来源】:河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59(01)北大核心CSSCI
【文章页数】:7 页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使用盗窃”的司法定性[J]. 谢阗. 中国检察官. 2016(16)
[2]论使用盗窃——以盗用汽车为例[J]. 温登平. 刑事法评论. 2015(01)
[3]英美法系刑法中侵占罪构成条件之比较[J]. 王志祥,许会东. 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 2006(02)
本文编号:3300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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