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传销组织控制人身自由后反抗不法侵害造成轻伤行为性质的认定
发布时间:2021-08-16 20:18
社会的发展总要经历各种各样的阵痛,随着网络化的普及,传销活动日趋猖獗,对越来越多的普通群众造成财产损失和生命损害。犯罪嫌疑人张某被传销组织成员骗至天津市洋河区一平房内,被限制人身自由。张某为摆脱传销组织控制,持刀将传销组织中的两名成员砍成轻伤。
【文章来源】:法制博览. 2019,(27)
【文章页数】:1 页
【文章目录】:
一、具体案情
二、张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一)行为具有防卫性质
(二)防卫行为没有超过必要限度
三、不按犯罪处理,诠释法律弘扬正气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正当防卫中“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法教义学研究[J]. 邹兵建. 法学. 2018(11)
[2]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司法认定[J]. 张明楷. 法律适用(司法案例). 2018(20)
本文编号:3346323
【文章来源】:法制博览. 2019,(27)
【文章页数】:1 页
【文章目录】:
一、具体案情
二、张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一)行为具有防卫性质
(二)防卫行为没有超过必要限度
三、不按犯罪处理,诠释法律弘扬正气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正当防卫中“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法教义学研究[J]. 邹兵建. 法学. 2018(11)
[2]正当防卫与防卫过当的司法认定[J]. 张明楷. 法律适用(司法案例). 2018(20)
本文编号:3346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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