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入刑的反思
发布时间:2021-08-21 22:08
统计数据显示,醉驾型危险驾驶罪已超越盗窃罪,高居刑事案件数量第一位,与公众对犯罪社会危害性的对象判断大相径庭,偏离了醉驾入刑的初衷。刑法规制有其必要性,但需进一步从危险拟制、谦抑性和主观罪过的视角对醉驾入刑进行法理分析,以及从罪责刑相统一原则、效率原则、公平原则层面对醉驾入刑进行实践反思。治理醉驾不能过度依赖严厉刑罚打击,还应当综合治理、有效施策,实现多渠道管控。
【文章来源】:中国检察官. 2020,(09)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一、醉驾入刑的背景和理论争鸣
二、醉酒驾驶入刑规制的法理反思
(一)辩证思维视角下的抽象危险拟制
(二)刑法谦抑性原理在类案处理上的显现
(三)犯罪阶层论语境下主观罪过的识别
三、醉酒驾驶入刑规制的实践反思
(一)有违罪责刑相统一原则
(二)有违效率原则
(三)有违公平原则
四、醉酒驾驶入刑规制的完善建议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刑法》第133条之一第2款的法教义学分析——兼与张明楷教授、冯军教授商榷[J]. 梁根林. 法学. 2015(03)
[2]论醉酒驾驶中的主观有责性问题——兼与冯军教授商榷[J]. 黄继坤. 法学. 2013(03)
[3]论《刑法》第133条之1的规范目的及其适用[J]. 冯军. 中国法学. 2011(05)
[4]论刑法的谦抑性[J]. 张明楷. 法商研究(中南政法学院学报). 1995(04)
本文编号:3356421
【文章来源】:中国检察官. 2020,(09)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一、醉驾入刑的背景和理论争鸣
二、醉酒驾驶入刑规制的法理反思
(一)辩证思维视角下的抽象危险拟制
(二)刑法谦抑性原理在类案处理上的显现
(三)犯罪阶层论语境下主观罪过的识别
三、醉酒驾驶入刑规制的实践反思
(一)有违罪责刑相统一原则
(二)有违效率原则
(三)有违公平原则
四、醉酒驾驶入刑规制的完善建议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刑法》第133条之一第2款的法教义学分析——兼与张明楷教授、冯军教授商榷[J]. 梁根林. 法学. 2015(03)
[2]论醉酒驾驶中的主观有责性问题——兼与冯军教授商榷[J]. 黄继坤. 法学. 2013(03)
[3]论《刑法》第133条之1的规范目的及其适用[J]. 冯军. 中国法学. 2011(05)
[4]论刑法的谦抑性[J]. 张明楷. 法商研究(中南政法学院学报). 1995(04)
本文编号:3356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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