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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商业秘密权利人“重大损失”基本方法探究

发布时间:2021-10-21 07:13
  我国刑事法律没有明确商业秘密权利人"重大损失"的认定范围,缺少符合商业秘密特点的计算方法,民事规范关于类型法选择顺序的表述并不周全,司法实务须避免教条化引用。商业秘密损失通常表现为间接损失,选择核心在于对实际损失完整反映度的权衡,据此综合考量最大实际损失,优化直接认定,操作精准性等要素,以确定具体计算方法。许可使用费评估是认定非法获取型侵犯商业秘密犯罪的唯一方法,可以作为"重大损失"的基本认定方法。 

【文章来源】:警学研究. 2020,(02)

【文章页数】:9 页

【文章目录】:
一、“重大损失”常用认定方法评析
    (一)以权利人的直接损失作为认定方法
    (二)以侵权人的销售获利作为认定方法
    (三)以商业秘密的研发成本作为认定方法
    (四)以商业秘密的市场价值作为认定方法
    (五)以商业秘密的许可使用费作为认定方法
二、认定权利人“重大损失”的基本方法
    (一)许可使用费属于商业秘密权利人刑法意义上的损失
    (二)商业秘密权利人损失认定方法的选择
    (三)许可使用费评估是认定商业秘密权利人“重大损失”的基本方法
三、许可使用费评估认定方法的其他问题
    (一)加强商业秘密许可使用费评估结果的司法审查
    (二)及时调整侵犯商业秘密罪定罪量刑标准
    (三)营造尊重知识产权价值环境的积极措施



本文编号:3448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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