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谋取竞争优势的认定规则
发布时间:2021-10-25 06:50
行贿谋取竞争优势的本质是通过行贿对酌定职务行为的公正性造成影响,从而取得不确定的利益,其手段的不正当性决定了其所取得的利益缺乏实质合法性,被法律评价为"不正当利益"。在判定时,应从竞争是否存在、竞争优势的确定、行贿与谋取竞争优势有无关联性三个角度进行认定。同时,刑法也要保持其谦抑性,对于行贿并未谋取竞争优势、并未实际影响公平竞争环境的行为,也不可过度介入。
【文章来源】:中国检察官. 2020,(04)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一、行贿谋取竞争优势的不正当性
(一)商业竞争的本质
1. 商业竞争的目的是获取不确定利益
2. 竞争的过程是竞争主体实力较量的过程
3. 竞争是动态的
(二)竞争优势的本质
1. 竞争力释义
2. 竞争优势是对综合竞争力比较的结果
3. 竞争优势也是动态的
(三)行贿谋取竞争优势的本质
二、行贿谋取竞争优势的认定规则
(一)“竞争是否存在”的认定规则
1. 竞争者范围的确定
2. 竞争时间范围的确定
3.“维持竞争优势”辨析
(二)“竞争优势”的认定规则
(三)“行贿”与“谋取竞争优势”关联性的认定规则
1. 行贿对象的职务行为是否具有酌定性
2. 行贿目的是否与竞争优势关联
3. 行贿是否影响竞争公平
三、行贿谋取竞争优势认定规则的应用
(一)行贿谋取竞争优势的典型情形
(二)行贿方具有客观优势的情形
(三)某个显在竞争者退出的情形
(四)维持竞争优势的情形
四、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为“维持竞争优势”而给予财物的行为定性——行贿罪保护法益的视角[J]. 蔡士林. 江西社会科学. 2018(07)
[2]行贿罪之“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法理内涵[J]. 车浩. 法学研究. 2017(02)
[3]行贿谋取竞争优势的本质和认定[J]. 孙国祥. 中国刑事法杂志. 2013(07)
[4]以行贿手段谋取的“不确定利益”属于不正当利益——兼评关于不正当利益的司法解释[J]. 邹志宏.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2001(03)
本文编号:3456870
【文章来源】:中国检察官. 2020,(04)
【文章页数】:5 页
【文章目录】:
一、行贿谋取竞争优势的不正当性
(一)商业竞争的本质
1. 商业竞争的目的是获取不确定利益
2. 竞争的过程是竞争主体实力较量的过程
3. 竞争是动态的
(二)竞争优势的本质
1. 竞争力释义
2. 竞争优势是对综合竞争力比较的结果
3. 竞争优势也是动态的
(三)行贿谋取竞争优势的本质
二、行贿谋取竞争优势的认定规则
(一)“竞争是否存在”的认定规则
1. 竞争者范围的确定
2. 竞争时间范围的确定
3.“维持竞争优势”辨析
(二)“竞争优势”的认定规则
(三)“行贿”与“谋取竞争优势”关联性的认定规则
1. 行贿对象的职务行为是否具有酌定性
2. 行贿目的是否与竞争优势关联
3. 行贿是否影响竞争公平
三、行贿谋取竞争优势认定规则的应用
(一)行贿谋取竞争优势的典型情形
(二)行贿方具有客观优势的情形
(三)某个显在竞争者退出的情形
(四)维持竞争优势的情形
四、结语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为“维持竞争优势”而给予财物的行为定性——行贿罪保护法益的视角[J]. 蔡士林. 江西社会科学. 2018(07)
[2]行贿罪之“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法理内涵[J]. 车浩. 法学研究. 2017(02)
[3]行贿谋取竞争优势的本质和认定[J]. 孙国祥. 中国刑事法杂志. 2013(07)
[4]以行贿手段谋取的“不确定利益”属于不正当利益——兼评关于不正当利益的司法解释[J]. 邹志宏. 国家检察官学院学报. 2001(03)
本文编号:3456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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