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司法适用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21-12-16 04:49
寻衅滋事罪是从1979年刑法第160条规定的流氓罪中分解出来的的一种罪。1997年刑法对流氓罪做了分解,具体规定为四种犯罪:一是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二是聚众淫乱罪;三是聚众斗殴罪;四是寻衅滋事罪。2011年刑法修正案八对寻衅滋事罪做了修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的定义,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由于寻衅滋事罪是在特殊的历史背景下产生的,加上立法者在描述其罪状时采用了较多的程度性修饰词,使其在司法实践中受到了越来越多的诟病,逐渐沦为“口袋罪”。这不仅违背了刑法的罪刑法定原则,更不利于发挥刑法打击犯罪和保障人权的作用。寻衅滋事罪由于其先天的立法缺陷,导致其在目前的司法实践中给广大司法工作者造成了较大的困扰。为了更好的发挥寻衅滋事罪应有的作用,给予司法实践工作明确的指导,避免冤假错案的发生,本文将通过以下几个部分来探讨寻衅滋事罪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应的解决办法。寻衅滋事罪概述。主要内容为寻衅滋事罪的内涵、历史沿革、犯罪构成、犯罪现状。寻衅滋事罪在司法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探究。问题主要分为:一是对关键词的理解缺乏一致性;二是与相关罪名的认定缺...
【文章来源】:西北民族大学甘肃省
【文章页数】:31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寻衅滋事罪概述
(一)寻衅滋事罪的内涵
(二)寻衅滋事罪的立法沿革
(三)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构成分析
1.寻衅滋事罪的主体分析
2.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方面分析
3.寻衅滋事罪的客体分析
4.寻衅滋事罪的客观方面分析
(四)寻衅滋事罪司法认定现状
二、寻衅滋事罪在司法适用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一)寻衅滋事罪在司法适用中存在的问题
1.对关键词的理解缺乏一致性
2.与相关罪名的认定缺乏统一性
3.致人重伤及死亡的认定分歧较大
4.过于重视犯罪动机
(二)寻衅滋事罪在司法适用中存在的问题成因探究
1.先天立法存在缺陷
2.司法解释的越权
3.法官自由裁量权过宽
三、寻衅滋事罪司法适用的处理方式
(一)明确法律条文中模糊关键词的含义
(二)明确此罪与彼罪竞合的处理方法
(三)对致人重伤、死亡的结果统一标准
(四)明确犯罪动机不作为定罪依据
结语
参考文献
附录
致谢
本文编号:3537516
【文章来源】:西北民族大学甘肃省
【文章页数】:31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引言
一、寻衅滋事罪概述
(一)寻衅滋事罪的内涵
(二)寻衅滋事罪的立法沿革
(三)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构成分析
1.寻衅滋事罪的主体分析
2.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方面分析
3.寻衅滋事罪的客体分析
4.寻衅滋事罪的客观方面分析
(四)寻衅滋事罪司法认定现状
二、寻衅滋事罪在司法适用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一)寻衅滋事罪在司法适用中存在的问题
1.对关键词的理解缺乏一致性
2.与相关罪名的认定缺乏统一性
3.致人重伤及死亡的认定分歧较大
4.过于重视犯罪动机
(二)寻衅滋事罪在司法适用中存在的问题成因探究
1.先天立法存在缺陷
2.司法解释的越权
3.法官自由裁量权过宽
三、寻衅滋事罪司法适用的处理方式
(一)明确法律条文中模糊关键词的含义
(二)明确此罪与彼罪竞合的处理方法
(三)对致人重伤、死亡的结果统一标准
(四)明确犯罪动机不作为定罪依据
结语
参考文献
附录
致谢
本文编号:3537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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