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执行防疫行为的法律适用与预防机制
发布时间:2021-12-16 07:54
<正>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防控要求严格。在此疫情防控的非常时期,抗拒执行防疫措施的事件屡屡见诸报端并引发一系列刑事犯罪。截至3月19日,全国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抗拒疫情防控措施造成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类犯罪(含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过失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妨害传染病防治罪)14件17人,起诉19件22人;依法批准逮捕妨害公务罪390件485人,起诉398件482人;依法批准逮捕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133件163人,起诉92件106人。2020年2月至3月,最高检分别发布6批累计
【文章来源】:中国刑事警察. 2020,(02)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规范阐释
行为本体构造
行为类型归纳
刑法适用
罪过形式争议
罪名适用选择
预防机制
提高思想站位
强化执法保障
完善机制构建
注重人权保障
本文编号:3537776
【文章来源】:中国刑事警察. 2020,(02)
【文章页数】:4 页
【文章目录】:
规范阐释
行为本体构造
行为类型归纳
刑法适用
罪过形式争议
罪名适用选择
预防机制
提高思想站位
强化执法保障
完善机制构建
注重人权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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