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法律论文 > 刑法论文 >

论受贿罪的“为他人谋取利益”

发布时间:2022-04-27 22:29
  受贿罪在整个贪污贿赂犯罪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对打击贿赂犯罪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反腐力度的加强,收受贿赂的手段也不断的“别出心裁”,因为原来权钱交易的模式在当前看已经显得过于明目张胆,所以所谓的“感情投资”正在成为腐败官员们新的利益输送渠道,即通过平时迎来送往、婚丧嫁娶等形式收受财物,而不针对具体的事项进行收受,当行贿方有事需要请托时再给予“帮助”,这样的新权钱交易模式不但可以掩人耳目,而且通过日积月累其获得的利益对于本来的“单项交易”所获利益有过之而无不及,最主要的是因为没有立即为他人谋取利益,所以存在收受了钱款但一直没有接受请托的情况,可以规避原来受贿罪的“为他人谋取利益”要件。基于以上种种,“情感投资”类型受贿在受贿罪中的比例逐渐增多,这也使原来的受贿罪条文对于目前的新情况一时难以适应,因为要求司法机关证明“谋利”要件,无形中增加了侦查追诉的成本和难度,审判人员也因为对于“谋利”要件的不同理解产生同案不同判的情况。第一部分是关于对“谋利”要件字面含义的理解,文理解释是法律解释的基础,我们研究法律条文,首先应当对于“他人”“利益”等关键名词进行解释和理解,这是理解该要件的基础也是... 

【文章页数】:39 页

【学位级别】:硕士

【文章目录】:
摘要
abstract
导言
    一、研究的价值和意义
    二、主要研究方法
    三、文献综述
    四、研究创新点
第一章 “为他人谋取利益”要件的内涵
    第一节 关于“他人”的内涵
    第二节 关于“利益”的范围内涵
        一、利益范围的争议
        二、“利益”正当性的内涵
第二章 关于“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历史沿革和理论争论
    第一节 “为他人谋取利益”要件的历史沿革
    第二节 “为他人谋取利益”要件的理论纷争
        一、新、旧客观要件说
        二、主观要件说
    第三节 “为他人谋取利益”要件基于新司法解释的观点
        一、实际承诺谋利条款
        二、明知请托事项条款
        三、事后受贿条款
第三章 关于“为他人谋取利益”要件的存废和可行性
    第一节 删除“为他人谋取利益”要件分析
    第二节 保留“为他人谋取利益”要件分析
        一、不能解决“感情投资”的问题
        二、导致受贿罪法益变更
        三,影响受贿罪体系的整体性
    第三节 保留“为他人谋取利益”要件的可行性
        一、关于“打击面过宽,实施性过差”的评析
        二、关于“修订成本高,过程繁琐”的评析
        三、关于“帮助受贿人逃脱罪责”的评析
后记
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
期刊论文
[1]贪污贿赂犯罪司法解释:刑法教义学的阐释[J]. 陈兴良.  法学. 2016(05)
[2]刑事立法应力戒情绪——以《刑法修正案(九)》为视角[J]. 刘宪权.  法学评论. 2016(01)
[3]也谈《刑法修正案(九)》关于贪污贿赂犯罪的修改[J]. 张旭.  当代法学. 2016(01)
[4]受贿罪中的“为他人谋取利益”要素应当删除——以非法收受礼金行为应否入罪为切入点的思考[J]. 王志祥,柯明.  法治研究. 2016(01)
[5]贪贿犯罪立法修正释评及展望——以《刑法修正案(九)》为视角[J]. 钱叶六.  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5(06)
[6]论“感情投资”型受贿犯罪的司法认定——兼论受贿罪“为他人谋取利益”要件之取消[J]. 李琳.  法学论坛. 2015(05)
[7]贪污贿赂犯罪规定修正述评——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草案)》的思考[J]. 赖早兴.  学习论坛. 2015(04)
[8]“收受礼金”入刑的功能分析——基于刑法谦抑性立法原理[J]. 韩骁.  法制与社会. 2015(07)
[9]受贿罪中“为他人谋取利益”之要件探讨[J]. 曾粤兴,周兆进.  吉首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4(02)
[10]对受贿罪刑事立法政策的再思考[J]. 张雅.  山东社会科学. 2013(09)



本文编号:3649272

资料下载
论文发表

本文链接:https://www.wllwen.com/falvlunwen/xingfalunwen/3649272.html


Copyright(c)文论论文网All Rights Reserved | 网站地图 |

版权申明:资料由用户0b9f1***提供,本站仅收录摘要或目录,作者需要删除请E-mail邮箱bigeng88@qq.com